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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惠州市:強化法治思維全面構建法治治理機制

發佈時間: 2016-01-19 15:05:01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三、堅持治理法治化,打造“法治之城”

惠州在推進社會治理的過程中,堅持以法治為核心,著力提高基層幹部群眾的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努力推進“法治之城”建設。一是深化法治治理機制改革。探索實施政府部門“權責清單”、主要部門“服務清單”和投資管理“負面清單”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執法與形勢司法“兩法銜接”制度,健全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連線制”,率先實施公共資源交易制度等改革,率先成立“仲介超市”,優化了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二是大力培育法治文化。打造全媒體法治宣傳教育平臺,辦好“法治線上”、《以案説法》等欄目,深入開展普法宣傳;結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開展“感動惠州十大人物”、“十大最美家庭”評選,打造“好人之城”等活動,加強公民道德建設,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三是全面實施“法制副主任”制度。全市1249個村(居)委全部聘任“法制副主任”,為基層提供法律諮詢、審核合同、調解矛盾等法律服務。同時,探索推行“法制副廠長”、“法制副校長”、“司法惠民工作站”等做法,不斷健全完善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四是紮實開展“法治惠州”創建。深入開展基層法治示範點創建活動,督促指導縣(區)完善創建機制,2011年以來,全市有52個村(社區)被評為“全省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博羅縣田牌村、龍門平陵鎮光鎮村等7個村被評為“全國法治示範村”。大亞灣區和博羅縣獲評第三批“全國法治縣(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推進法治惠民工程,在仲愷高新區試點開展依法治企工作,在博羅試點開展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在龍門和惠陽開展誠信守法家庭和企業(個體工商戶)創建活動,為基層依法治理探索新路子。

法治化:法制副主任

圖説:“法制副主任”走村入戶調解村民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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