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雲浮市雲安區:次發達山區社會治理的探索與實踐
發佈時間: 2016-01-19 14:39:05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三)以法治為方向,著力打造法治雲安工程。一是加強普法教育,增強群眾法治意識。把雲安的品牌——法治文化建設融入普法工作全過程,廣泛開展“法律六進”活動。主要是抓好領導幹部、青少年學生、群眾“三類群體”的法律教育。據統計,2015年,共開展法律“六進”活動21場次,對全區26000多學生進行了法律教育,進一步增強了學生的法制意識,全區中小學生犯罪處罰人數佔中小學生總人數比例為零,在校學生違法率僅為0.5‰;對全區自然村村長以上村幹部開展了4000多人次的農村常用法律法規教育培訓,增強了農村基層幹部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通過建立完善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在進一步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的時間,進一步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自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以來,雲安區7個鎮114個村委(社區)都聘請了律師擔任挂村法律顧問。今年1-6月,全區挂村律師服務群眾900多人次,代理訴訟2件,代理非訴訟609件(次),提供法律援助69次,為群眾上法制課50多次。二是加大依法治訪力度,打擊纏訪、鬧訪典型行為。全面推行陽光信訪,加強和改進初信初訪辦理工作。加強《信訪條例》的宣傳教育,深入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強化“依法治訪”,對信訪活動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危害公共安全,擾亂公共秩序,妨害社會管理的信訪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今年以來,雲安區沒有發生違法信訪行為的典型案件。同時,制定信訪工作考核制度,對去年完成信訪目標任務的鎮進行獎勵,獎勵金額達105萬元。三是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認真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保證實施行政許可依法進行,切實減少因違法行政而造成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圖説:領導到基層村委檢查指導“直聯制”工作情況
(四)以案結事了為目的,做好社會矛盾化解工程。近年來,結合社會形勢和該區社會穩定實際情況,深入開展“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對突出社會矛盾進行專項治理工作。堅持以公平正義為取向,積極推進大調解體系法治建設,建立健全了一系統矛盾化解機制,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方式處理社會突出問題,逐步由滿足於定分止爭的“求穩觀”向追求公平正義的“法治化”轉變。首先,建立完善了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機制。進一步拓寬暢通信訪渠道,推進了信訪積案的化解。今年以來共辦理群眾來信來訪15件(批),同比減少17件(批),減幅53.1%。辦理網上信訪28件,已辦結24件。其次,建立完善了資訊收集研判機制。各鎮村按照“日排查、周研判、月考核”要求,組織巡防隊員、人民調解員、治安資訊員及鎮中心、村工作站人員,排查收集掌握社情民意資訊,將收集研判分析的資訊材料報區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全區綜治信訪維穩工作聯席會議,梳理突出問題,研判2-3宗突出個案。2014年由區召開聯席會議10次,專題會議16次。第三,建立完善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對企業改制、重大項目建設、土地房屋徵收補償、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實施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江羅高速徵地拆遷和市區重點項目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幾年來,轄區無因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而引起的群體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