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六盤水市鍾山區:聽民聲 辦民需 得民心
發佈時間: 2016-01-19 14:36:14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三、建立交辦機制,統籌協調解訴求
區委社情民意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究社情民意事項,分級分類處理群眾意見,對應該解決但暫不具備解決條件的事項,向群眾説明緣由,取得群眾理解,並創造條件爭取儘快解決;對落實效果群眾不滿意的事項,立即進行整改,直到群眾滿意為止;對群眾提出的諮詢類問題,立即回復;對提出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認真研究,積極採納;對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耐心做思想疏導和解釋工作,努力做到察民情、解民憂、辦民需,目前共交辦到相關責任單位的民意資訊2950余條。對群眾反映的重大和焦點問題,書面報區委、區政府統籌解決;一般性問題召開區社情民意聯席會議,交(轉)辦相關責任單位,限時3日辦結、答覆群眾,截止目前共辦理解決了1930余條;對群眾反映的存在跨區縣管轄、市直部門管轄及部門間交錯管轄(如:城管與街道、城管與交警)等120余條民意資訊,與市有關部門、其他縣區反覆協商辦理;將各責任單位無法處理或交錯處理的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等67條民意資訊向區政府及時彙報,由政府分管領導統一部署,逐一落實。如針對部分群眾反映社區上班時間與群眾工作時間同步,社區服務與居民需求出現時間“斷檔”,給群眾生活帶來很多不便的問題,鍾山區在全區53個城市社區為此及時建立錯時、延時工作制度,實現“居民下班、我上班,居民休息、我服務”的工作格局。
圖説:走訪調查
四、建立督查機制,強化監督嚴追責
一是把落實社情民意納入督查督辦工作的重要內容,並列入年終考評範圍,對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辦理落實的責任單位逐一下發督辦件,由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全程督辦,並在區紀委備案。對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所轉辦工作的責任單位,第一次由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對其進行通報批評,並報請全程督辦,第二次對其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對督辦事項不解決甚至解決不力、解釋不到位或根本不解釋導致矛盾激化引發群眾性事件、重大惡性案件和重大輿情炒作事件的,由區紀委監察局啟動問責程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及人員責任。二是與新聞媒體簽訂監督協議,對民眾反響較為強烈的民意資訊,由新聞媒體全程進行跟蹤監督,如:群眾來電反映“水城河太臟了”這一問題,通過鍾山綜合頻道、烏蒙新報、六盤水日報、貴州-5頻道等新聞媒介向群眾全面講解了水城河的功能和造成其受污染的緣由及改建的進程,群眾通過新聞媒體及時了解跟蹤所反映問題。工作開展以來,18次借助媒體跟蹤報道推進問題解決。
圖説:走訪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