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區的房價以後要下降。”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常務副市長李士祥説,因為保障房供應量加大,調節了市場供需。全國政協委員、恒大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家印卻説,房價的24%是稅費,超過30%是土地出讓,這些錢都被政府賺走了,要降房價,首先請政府不要“雁過拔毛”。
全國“兩會”進行時,有關房價的討論是會場內外的熱點。降房價,政府説要靠市場,開發商説要靠政府。讓老百姓住有所居,能夠詩意棲息在這片大地上,到底要靠啥?
一套小房子 稅費何其多?
從土地變到房子,要走哪些程式?根據代表委員和專家業內人士的介紹,除了土地出讓金,還要蓋少則幾十多則上百個章,交100多項費用,十幾種稅。
許家印算了一筆賬,目前房價的構成主要有五部分:地價、綜合造價、政府規費、稅收和企業利潤。
——地價:近年來,土地出讓單價連年上漲。國土資源部統計,2013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總額超過4.1萬億元,創歷史新高。北京2013年農展館地塊的樓還沒蓋,單位地價超過7.3萬元,廣州南洲地塊的單位地價3.3萬元,超過周邊商品房價格。
——綜合造價:俗稱建安成本。一位大型國有建築公司的領導告訴記者,一般低層建築2000—3000元/平方米,高層建築不超過4000元/平方米。
——政府規費:包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設計費、招投標費、市調費、審計費等。許家印説,通過恒大在各地的實踐經歷,各城市收費審批不一樣,“最少的37種,最多的157種。各個城市收費差別很大,按平均計算約佔房價的11%。”
——稅: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土地增值稅、房産稅、印花稅、契稅等十余種。根據廣東省房地産行業協會2013年發佈的研究報告,這十幾種稅大約佔房價的15%左右。
房價刨去前四部分,再減去銀行貸款或其他融資渠道利息後,是開發企業的毛利潤。按照一些上市房地産公司年報公佈的數據,恒大、萬科、保利、招商等大型開發商公佈的利潤一般都超過15%。
暨南大學管理學院胡剛教授介紹,一般來説,房地産領域的稅費佔房價的比例超過20%,土地出讓金的費用佔房價的30%-50%,土地出讓金也算一種收費,説房價超過60%的部分是各項稅費,不能算錯。
“房價漲1年,工資漲20年都不夠”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經濟界別政協委員表示,“政府不要以為自己收的就是開發商的稅,開發商的房子是建來賣的,所有的稅費都被開發商納入到開發成本裏,稅費越高,房價越高,實際還是苦了老百姓。”
按照國家統計局公佈的統計公報,去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7%,達到18311元,這樣一個大紅包,卻很容易被更高的房價漲幅吞噬。這讓很多剛需百姓有些沮喪,因為他們發現:越等越買不起房。
以廣州為例,2013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10%,而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房價同比增幅卻接近20%。增速比不上,基數更是差了十幾倍,這就造成了房價增幅嚴重背離收入增幅的“馬太效應”。
廣州市民張旭給記者算了一筆賬:2012年月收入8000元,看到的海珠區新房每平方米23000元,2013年初公司加薪,月工資達到1萬元,但同一處房子,房價到2013年底已經漲到每平方米31000元,70平方米的房子,“房價漲1年,漲了56萬,工資每月漲2000元,1年多收入了2.4萬,不吃不喝,我漲20多年工資,才頂房價漲1年。”
“開發商和政府都要進行反省”
在許家印看來,要蓋110多個章,要用多少時間,提供多少資料,浪費多少人力物力財力?國家今年簡政放權,行政體制改革力度比較大,建議住建部對此進行規範和統一。
一位政府官員卻認為,這是開發商在推卸責任:“説政府拍賣土地推高房價時,説是成本決定;出了地王搭車漲價時,又説是市場決定。豈能如此推卸責任,混淆視聽?”
胡剛表示,市長和董事長的觀點,都有道理,但都站在自己立場上,表述不夠全面,需要“各打五十大板”:對開發商提出的審批亂象,政府要下大力氣清理歸併,消除人為尋租空間;對開發商的坐地起價和渾水摸魚,政府也應該通過市場化的稅收政策予以制約。“一句話,“開發商和地方政府都要進行自省”。
政府工作報告已經指出,“針對不同城市情況分類調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産權住房供應,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促進房地産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中國房地産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陳晟認為,這意味著地方政府必須明確底線救濟、中端支撐和高端市場三種分類,在暫時無法放棄土地財政的背景下,從過去的“購房人頭稅”向“抽高、補低、擴中”的精確使用轉變,對於高端商品房完全市場化,對高價房多徵稅,用於填補低端保障房建設缺口,而對於中端的自主性普通商品房,必須從信貸、土地出讓金和房價方面進行充分保障。
全國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專職副主委郭乃碩也説,“政府對夾心層有了補貼,但收入被房價遠遠甩在後面,這應該是政府繼續推進住房保障工作的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