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民政部民間組織服務中心組織召開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工作座談會,傳達了中央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的要求,並表示今年上半年將制定出臺“建立健全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的意見”。第三方評估機制要發揮作用,首先要解決第三方機構的獨立性問題。
“第三方”是指與評估對象、服務對象等“當局者”沒有利益關係的“旁觀者”,第三方評估在國外公共管理領域常被視為一項有效的外部監督、制衡機制。在我國慈善事業進入快速發展期、行業公信力面臨嚴峻挑戰的背景下,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是行業發展的戰略性選擇。
近幾年,我國慈善問責風暴屢屢來襲,各種質疑、網路爆料不絕於耳,一些被評為5A、4A級的慈善組織也未能倖免。這些組織在發佈公告及時回應“質疑”的同時,也常常出示會計師事務所、行業平臺、評估機構等“第三方”的各類評價評選結果,以此證明“我們很優秀”。但是,這些“自證清白”的努力很難消除質疑。究其原因,除了社會整體信任度不高、質疑式思維方式大行其道之外,也與第三方評估機構自身公信力不高有關。尤其是兩年前某基金會的審計報告點錯小數點、去年某“著名女慈善家”被曝捲入重大貪腐案件,更加重了公眾對第三方評估機構和評估結果的不信任。
現階段,我國“第三方評估”的費用,一般來自評估對象或監管部門。當慈善組織成為評估機構的“客戶”、兩者之間建立經濟關係時,評估的獨立性會受到衝擊。而由監管部門指定的“第三方”,也可能因權力干預導致評估過程受干擾、評估標準方法不合適,最終影響評估結論。
獨立性是保證評估結果客觀、公正的前提,國內外慈善評估相關者都為此做了很多探索。比如,美國“慈善導航”成立基金會為評估機構籌款,為保持獨立性而不接受任何評估對象及其捐助者的捐款;香港公益金為了審計結果的權威性而向頂級審計公司徵集“志願服務”並得到積極響應,這種“免費審計”成為其公信力持續不衰的有力保障;飽受“網路爆料”之擾的民間救助團隊“天使媽媽”為自證清白公開徵集會計師事務所和熱心網友對其審計評估,最後由網友和捐贈人投票選擇審計機構,有關審計評估經費也由心平公益基金會支付。這些案例説明,建立外部評估資金支援制度,是保障第三方評估獨立性的有效途徑。
此外,我國第三方評估還面臨專業能力不足的挑戰,這會影響評估結論的準確性,導致評估結果與慈善參與者的“用戶體驗”錯位。為此,我們要從評估人才培養、評估市場培育、評估機構甄選與監管制度建設等方面發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