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之路,如何走得更遠
值得欣慰的是,來自政府部門的態度越來越積極。“今後凡是能夠向社會購買的服務項目,都要儘量交給包括慈善組織在內的社會組織來完成。”在日前有省領導參加的省慈善總會第三屆第二次理事會上,會議明確表示,政府將加大對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支援力度。
這意味著,整個社會保障和救助模式正從以政府主導逐步向政府與民間共同支撐轉變。政府對待社會組織的態度,已經從原來的管制為主,開始轉向培育和鼓勵為主。
除了態度上的支援和戶口上的鬆綁,還有政策上的支援。記者從省民政廳了解到,《福建省慈善工作條例》正在緊鑼密鼓制訂和徵求意見,它的出臺將推進我省慈善事業的法制化、規範化,讓全省慈善工作告別無法可依的尷尬。
“可以説,草根慈善組織正迎來春天。”汪潔生樂觀地説,“全省慈善事業迎來轉型期難得的發展機遇。”
有信心更要保持清醒。談到未來的慈善之路如何走得更遠,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陽光慈善是關鍵。“公信力是慈善組織的生命力,提升公信力不僅是開展慈善活動的前提,更是慈善組織健康發展的根本。”他説,“慈善事業步入良性迴圈軌道的秘訣首先就是須在陽光之下運作。讓愛心捐得明白,讓善款花得透明。”
“做公益慈善絕不能只靠熱情,更要靠專業。”採訪中,很多公益慈善組織業內人士認為,培養、吸收高素質的專業人士是慈善事業發展的必要條件。“慈善事業要走向專業化、職業化,需要大量專業人員來從事籌款、組織管理、善款分發和理念傳播。”
業內人士建議,慈善事業需要引入經營理念。“坐等捐款到府、沒有服務意識、沒有行銷意識、沒有管理創新的公益慈善組織,不可能成為有影響力、有公信力、有救助實力的公益慈善組織。公益項目如何通過市場化運作注入‘活水’,值得公益慈善組織積極探索。”
福州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甘滿堂則建議,對很多從事公益事業的社工組織而言,他們擁有專業社工,眼下最需要的是政府加大購買服務力度。“不能雷聲大雨點小,而要真正落實到位。”
還有不少公益慈善組織呼籲,讓更多公益性社團獲得捐贈稅前扣除資格,降低企業捐贈稅收負擔,提高企業捐贈積極性,拓展公益性社會團體的經費來源渠道,讓公益慈善事業走上可持續發展良性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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