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做好事,為什麼還要繳稅?”在越城區城郊的一幢居民樓內,紹興市朝露環保公益服務中心主任徐磬石一臉無奈地説。
去年4月,徐磬石在紹興市民政局註冊成立朝露環保公益服務中心,以“保護環境,促進公眾參與環境行動”為己任,發起了反對“污泥圍城”等環保公益活動。但是,在風風火火的背後他卻有著諸多無奈,其中最大的問題是稅負比較重。
記者看到,公益服務中心的辦公場地租住在居民樓內,地段偏遠,室內只有簡單的桌椅、空調等,顯得空蕩蕩。“我們已經儘量節約開支,但去年光是繳稅就繳了近1萬元。”徐磬石拿出去年的財務報表,只見上面記錄著5%的營業稅和0.7%的其他稅,“這和企業的稅收是一樣的。”
公益組織要繳稅
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江宇告訴記者,在民政部門登記的非營利社會組織分三類,即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根據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出臺的規定,他們可以提出申請享受國家免稅優惠。”
“我知道可以申請,問題是申請材料需要年檢資格證,也就是説,最快也要等到一年期滿才能申請,而對於部分實力較弱的草根組織來説,也許因為資金壓力,撐不到一年就倒了。”徐磬石建議,“應該在組織登記的時候,就可同時申請免稅。”
專注于食品安全的公益組織——啄木鳥食品安全中心的負責人李海市顯然比徐磬石考慮得更多。去年他曾去財政局申請開捐贈免稅發票,但是去了幾次,對方都拒絕了,“他們説我們註冊的章程裏沒有‘公益’兩個字,但我們在做的事情就是公益活動。”他們收到的第一筆30萬元的捐贈款,稅就繳了1.5萬元。
今年,李海市也準備申請免稅資格,他已經在公益圈闖蕩多年,發現周圍基本沒有申請成功的,唯一一家申請成功的還有官方背景。
免稅資格審查嚴
去年9月,我省決定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等4類社會組織,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工作,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查同意,不少一直處於“黑戶”狀態的民間機構紛紛註冊成正式組織,但不少組織“轉正”後,和徐磬石、李海市一樣,面臨著稅收的困擾。
“為什麼有關部門對申請免稅的審核很嚴格?主要怕公益組織和企業聯合起來,逃稅避稅。”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康曉光認為,公益組織如果取得稅收優惠權利,那他們在捐贈收據上填寫數字幾乎沒什麼成本,但是這些數字卻能帶來效益。比如企業宣稱他捐了5億元、10億元,從公益機構給他開收據的角度來講,公益機構寫10億元或更多都沒什麼區別,但是捐贈方一旦拿到這個收據,卻可能在社會上獲取一定的品牌效應或社會資本,這為某些捐贈方的欺世盜名、訛詐欺騙提供了可能。
政策能否寬鬆些
網友“大北”認為,政府的稅收是用於公共服務的,慈善組織也是做公共服務的,“我認為凡是真正在做公益的,應該直接免稅。”
浙江省發展規劃研究院研究員秦詩立對此有不同的看法,他説:“稅收優惠是規範管理社會組織最靈敏的杠桿,日本、德國等國家,所有符合稅收減免條件的組織,也須向稅務機關進行申請並獲得免稅資格後,才能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目前我國的主要問題是,準入門檻高,事後監管少。”
他認為,目前各類公益組織尚不發達,應該給予更寬鬆的環境,“降低免稅準入門檻,才能真正讓公益組織百花齊放,但是一定要加強對公益組織的監管,一旦發現問題就要嚴肅處理。”
業內專家認為,慈善組織和公益捐贈的稅收優惠政策,立足於稅收公平的考量,昭示國家對於分配公平的努力和追求。稅收讓利於民間公益,豐富慈善資源,不僅有助於社會公共服務供給的多元化,彌補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而且還有利於培育富有活力和自治能力的第三部門,促進社會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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