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訴于正案:判被告道歉並賠500萬

4月28日,瓊瑤委託律師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代理人表示,于正未經原告許可,擅自採用《梅花烙》的核心獨創情節,改編創作電視劇本,並聯同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星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攝製電視連續劇《宮鎖連城》並播出,嚴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權。25日,案件公開宣判。法院認定《宮鎖連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編權和攝製權,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權,于正向瓊瑤道歉,被告方賠償原告500萬元。...[詳細]

 
“較真”的瓊瑤和“不認輸”的于正
一個是影響了一個時代的著名言情作家,一個是近年來聲名鵲起的青年編劇兼出品人,這場訴訟註定會備受社會關注,至於站在前輩肩膀上的于正是否真的抄了,一切只能等待法院的最後判決。不過,公眾對於這一案件似乎已有定論,或者説是共識。...[詳細]
瓊瑤被侵權 “文賊”當自羞
現在一些影視作品,粗製濫造,甚至抄襲成風。不僅是影視創作,在諸如文學、科研甚至新聞作品等領域,同樣存在嚴重的抄襲現象。有時甚至積非成是,在不少人眼中,竟然還變成正常現象,出現偽幣驅逐良幣的現象。若社會都變得不注重原創,只想著投機取巧,那是何等的悲哀。...[詳細]
于正敗訴 別急著叫好
于正敗訴,或許是一個個案,先別急著叫好。這裡面有一個至關重要的原因,按照目前通行的法則,著作權保護,只保護表達形式,而不保護思想內容。中國如此,其他國家也是這樣。在此需要説明,這不是法律漏洞,而是一種特別規定,因為人們認為,如果保護作品的思想內容,就會限制文化傳播,思想壟斷之下,便會阻礙人類進步。...[詳細]
法官談瓊瑤勝訴:對著作權獨創性認定有指引作用
三中院法官認為,這個案件在法律層面有疑難問題,包括思想和表達如何科學合理地劃分,改編和合理借鑒的界限的劃分,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的具體元素。原告主張的人物關係、特定的情節以及特定情節串聯而成的整體,這些在以往案件中是不多見的,但在本案中有集中的體現。它提出了很多著作權保護客體中更細層面的內容,比過去傳統的整體作品的比對更深入了一個層次,即著作權法保護的元素由哪些構成。...[詳細]
瓊瑤為何“一告就贏”
瓊瑤一告就贏,我不知道這裡邊有沒有她是名人、社會影響很大的因素。不過不管怎麼説,于正案都應該是開了個好頭。期待相關部門能夠以此案為契機對影視圈的一些不正常現象進行專項嚴打,不管是名人還是普通人都一視同仁,切實維護著作者的權益、觀眾的利益以及法律法規的尊嚴。...[詳細]
瓊瑤勝訴贏得一片歡呼聲 眾編劇再發聲力挺
昨日下午,侵害案剛剛宣判,瓊瑤就通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網志”發聲稱,“正義終於發出了聲音……讓我對人生恢復了信心!此時此刻,激動不已。這個案子已經不是我和于正的個人爭議,而是‘是’與‘非’之爭,是‘正義’與‘非正義’之爭!淚在眼眶,我只想大聲喊一句,智慧財産權勝利了!”...[詳細]
瓊瑤一審勝訴 稱500萬賠償金將捐給公益事業
宣判後,瓊瑤代理律師王軍現場給瓊瑤發資訊,他向新浪娛樂透露,瓊瑤得知勝訴後非常激動,這8個月給瓊瑤帶來了很大的精神困擾,500萬賠償扣除必要的訴訟費用,會捐獻給公益事業。...[詳細]
500萬,必須讓于正疼一下
北京三中院判決對瓊瑤500萬元的賠償,看似不少,其實相對於侵權獲益和主觀侵權惡意來説,仍稍顯不足,如果不能讓侵權人“疼一下”,就無法彰顯法律的正義。...[詳細]
瓊瑤勝訴 業內人:一審判決結果對圈內有良性影響
長達八個月的瓊瑤起訴于正等侵害著作權案,終於有了結果。昨天下午兩點,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瓊瑤訴于正侵權案進行公開審理,法律認定於正對瓊瑤進行事實抄襲,要求於正等賠償瓊瑤500萬,並在公開媒體刊登致歉聲明,停止《宮鎖連城》一些發行傳播行為。一場判決結束,卻並不意味著所有事情都終結。于正表示要上訴;網友則高喊“于媽有難,八方點讚”;還有作家公開表示自己的作品也被抄襲,要求於媽做好準備迎接第二場官司。...[詳細]
于媽,該退出影視圈了
不出所料的話,于正上訴後,結果與一審不會有太大的變化。那麼將來,于正也應該告別影視圈了,至少要退出編劇這個行當——誰還敢用他的作品?誰還願意去承擔連帶責任?縱使他今後不再犯同樣的毛病,誰又願意冒這個風險?于正一審敗訴得到眾人點讚,真正體現了民意,大眾民心終究是反對抄襲剽竊,支援版權保護的。所以,此案對中國文化未來的影響意義深遠!...[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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