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媽,該退出影視圈了

發佈時間: 2014-12-26 10:53:17   |  來源: 大連晚報   |   作者:張濟   |  責任編輯: 君君

 

不出所料,瓊瑤勝訴,于正抄襲罪名成立。如果我們的法律可以借鑒判例法,那麼這個案例到這裡可資以後借鑒。儘管此前有法律空子可鑽,儘管法官都不大懂電視劇編劇這種活兒的微妙之處,但法官可以求教于專家,如果他們想的話。

于正此次,不僅是栽于各業界良知面前!更是栽在法律正義面前!

還在百餘名編劇同行聯名頂瓊瑤之前,法院就已聽取了一位編劇的業態描述——從那裏,法官能體會到編劇的工作流程,和什麼情況下可能造成抄襲,什麼情形可以認定為抄襲。而編劇們的聯名聲討于正,則更可以看成是業界的良知迸發,和行業協會欲清除于正的宣言。因為在大家的邏輯看來,如果于正目前的狀況還不被認定為抄襲,那麼大家今後就都可以像他那麼去編了,這對編劇行業、中國影視劇造成的損失,都大到不可預料,更別説事關正義。

其實,這種“聯名上書”,在文藝界是很少見的事。如果説“于媽有難,八方點讚”還是普通民眾的“暴力性”輿論狂歡的話,那麼業界的聯手,則一定是出於憤怒了。因為,民眾在暗處,而業界都在明處,不到萬不得已、人神共憤,誰都不捨得、敢於去得罪人,尤其是在中國文藝圈這樣的環境裏:擋人財路,是大家都不肯做的事。

不出所料的話,于正上訴後,結果與一審不會有太大的變化。那麼將來,于正也應該告別影視圈了,至少要退出編劇這個行當——誰還敢用他的作品?誰還願意去承擔連帶責任?縱使他今後不再犯同樣的毛病,誰又願意冒這個風險?于正一審敗訴得到眾人點讚,真正體現了民意,大眾民心終究是反對抄襲剽竊,支援版權保護的。所以,此案對中國文化未來的影響意義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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