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新政力推長效機制
2020年天然氣供應能力或超4000億立方米將建立有序用氣機制
供氣緊張,一直以來都是我國冬季用氣高峰時經常會遇到的難題,而且隨著近年來用氣量的不斷增長也漸現愈演愈烈之勢。4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於建立保障天然氣穩定供應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出一系列的解決辦法,力圖解決缺氣頑疾。
《意見》提出,將加大對天然氣尤其是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勘探開發的政策扶持力度,同時有序推進煤制氣示範項目建設。市場主體將依法平等參與儲氣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而鼓勵儲氣設施建設的政策措施也將擬定。
提高用氣高峰調峰能力
《意見》提出,未來要增加天然氣供應,到2020年天然氣供應能力達到4000億立方米,力爭達到4200億立方米。據了解,2013年,我國天然氣供應能力為1744億立方米,其中,天然氣産量1210億立方米,同比增長9.8%,天然氣進口量534億立方米,增長25.6%。
而前年發佈的 《天然氣發展 “十二五”規劃》預計,2015年我國天然氣消費量為2300億立方米左右,供應能力將超過2600億立方米(包括煤層氣、頁巖氣及煤制天然氣等非常規天然氣和進口天然氣),到2015年天然氣佔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7.5%。
“2020年實現4000億立方米的供應能力還是有一些壓力的。”金銀島天然氣行業分析師燕立敏在接受《中國電力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他們的預計,2020年,常規天然氣産量預期為2200~2300億立方米,非常規天然氣産量為1000~1200億立方米。
“進口量可能還會繼續增長。此外,逐步提高天然氣在能源利用中的比重是未來發展的趨勢,增加供應是其一,我們還需要儘快理順價格機制,並不斷提高一些用氣高峰季節的調峰能力。”
儲氣設施嚴重不足
事實上,本次發佈的《意見》基本涉及了行業內關注的各個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對儲氣設施建設開始鬆綁,並將放開準入,吸引更多市場主體參與儲氣設施的建設。
《意見》指出,支援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參與儲氣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研究制定鼓勵儲氣設施建設的政策措施。優先支援天然氣銷售企業和所供區域用氣峰谷差超過3:1、民生用氣佔比超過40%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建設儲氣設施。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發行項目收益債券 籌集資金用於儲氣設施建設。對獨立經營的儲氣設施,按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確定儲氣價格。對儲氣設施建設用地優先予以支援。
但在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郭海濤看來,政策雖然鬆綁,但民資進入這一領域仍有不小困難。“當前,我國的儲氣設施相對於我們快速增長的用氣需求顯然是遠遠不夠的。政策放開肯定會加速我國儲氣設施建設。需要注意的是,儲氣設施建設投資大、回報率低,且回報週期長。民營資本想要有所施展,必須掂量掂量自己是否有這樣的實力。”據了解,此前,我國的儲氣設施建設多以幾家油氣巨頭主導。“吸引多種市場主體進入,使資本來源多元化,也符合目前國企改革的大局。未來即便有更多的市場主體進入,考慮到油氣資源的戰略地位,肯定還是會以幾大油企為主導。”燕立敏説。
預警機制即將建立
此外,應對供氣緊張問題的監測和預警機制也將在未來逐步建立。
《意見》提出,建立天然氣監測和預測、預警機制,對天然氣供應風險做到早發現、早協調、早處置。對無序推進“煤改氣”工程特別是無序新建和改建燃氣發電、中斷或影響民生用氣、沒有制定並執行“壓非保民”措施的地區要予以通報批評。各地區要建立重點城市高峰時段每日天然氣資訊統計制度,並按要求報送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
“預警機制建立,將會使相關的部門和企業對供氣形勢有所預判。此外,綜合來看,解決供氣緊張問題,除建立預警機制和加快儲氣設施建設,提高用氣高峰時段的調峰能力和供應能力,還應該運用價格的杠桿作用,抑制需求。全方位的保障天然氣的供應。”郭海濤告訴記者。
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推出了居民階梯氣價的新政,邁出了天然氣價改的關鍵一步。
這一更加靈活的計價機制也被相關企業認為是對天然氣業務發展的一大利好。
而對於《意見》中提出的“加大對天然氣尤其是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勘探開發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序推進煤制氣示範項目建設”,燕立敏指出,雖然頁巖氣開採在去年底實現了重大突破,但由於回收期長,在未來幾年內,頁巖氣對緩解用氣緊張局面的作用有限。“目前,我國在頁巖氣的勘探、開發上的投入已經達150億元,但去年我國的頁巖氣産量只有2億立方米,雖然近日中石化在涪陵、中石油在重慶都有突破性的進展,但相較于4000億的供應量,頁巖氣還只能是一種補充。”燕立敏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