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舉行的“低碳轉型與碳市場建設高峰論壇”上,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孫翠華明確表示,為建立更大範圍的跨區域交易市場,國家會加強法律支援及配套政策,儘快完善碳排放交易的頂層設計。
擬加快推進全國碳排放市場
孫翠華在論壇上透露,我國今年將提出新的全國碳排放管理辦法並制定國家碳排放總量和交易總量的初步方案,今後,碳排放和交易配額將確定自上而下進行分配,由國家出面分配配額,統一標準,建立跨區域的市場。
孫翠華稱,現在市場建設的步伐,比原來想像得要快得多。今年要加快建設全國的碳排放交易市場,目前它已經作為中央2014年改革的重點工作之一,要求今年必須出臺一些重要的文件。
“我們主要的進度大概是:今年要提出全國的碳排放交易的嶄新的管理辦法。工作進度要細化到每一個月的進展。10月完稿,徵求各部門意見,12份要交有關會議討論。我們發改委內部要求更高,要求10月份就提交內部討論。”孫翠華説。
提到今後全國碳交易建立方向時,孫翠華明確,為建立更大範圍的、跨區域交易市場,交易總量將由國家根據各省工業企業規模,按照統一的標準,由國家將排放、交易配額確定完成後發放到省市級政府,再由各地政府分配給企業。
跨區域碳交易需破解多重障礙
據記者了解,目前國內已經開市的各地碳交易市場在配額、標準等多方面都存在較大差別,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各地碳交易價格大相徑庭,給跨區域碳交易的實現帶來多重障礙。
“在經過多地試點,積累了一定經驗後,今後有望實現全國統一的碳交易市場,也只有全國聯網實現自由的跨地區交易,碳交易才會起到更充分的減排作用。”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北京市環交所總裁助理周丞表示,如果碳交易要實現跨省市交易,首先必須要確保減排的同質性,統一規則發放配額,保證各省市所減排的每一噸碳都是一樣的,這樣才能形成基本的流通;其次,各地要統一監管和企業報告的標準,形成一致的報告監測核查體系。
亟需探索形成配套政策
隨著4月2日湖北碳交易市場正式啟動,七個試點地區已有六個正式上線。
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稱,爭取到2020年,把湖北碳交易市場建成覆蓋全國、與國際接軌的全球第一大碳交易市場,取得全球碳交易定價權。
在幾個碳交易市場試點中,湖北雖然啟動較晚,但因當地産業重型化、高排放企業多等特點,被外界普遍看好。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副總經理王海説,一方面湖北的産業結構、能源結構偏重,碳交易的總盤子比較大;另一方面也説明湖北碳交易的制度設計較好,市場主體參與積極性較高。
不過,在北京嘉華諮詢顧問公司行業分析師王曉麟看來,目前多個碳排放交易市場均存在交易量不持續、企業參與度較低、交易體系不完善等問題。特別是當前超標排放懲罰不明確的問題對碳交易市場有所制約。
《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于近日正式出臺,引人關注的是,對碳排放權交易違規的處罰非常嚴厲。“只有深圳市場明確規定,當地企業如果碳排放超過給定額度,政府可按照碳配額成交市場價的3倍予以處罰。”王曉麟表示。
而在業內看來,碳交易試點地區首先應積極探索碳交易市場配套政策機制的建設,只有“有法可依”,碳交易才可能成為真正的市場行為,併為今後建立全國性的碳交易市場鋪平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