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産業直購電的“破冰”之旅
——江蘇省大用戶直購電試點兩年新聞調查
從2012年2月28日江蘇省的8家電力用戶和8家發電企業正式簽署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購售電合同算起,該省的直購電試點改革已經試行了整兩年。
作為在2010年被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獨立的輸配電價的四個試點地區中最終唯一破冰的省份,江蘇省的試點方式和執行情況也呈現出新的特點。與之前的吉林、廣東等試點省份不同的是,江蘇此次參與直購電的發電、用電企業,均與戰略性新興産業“沾親帶故”,試點模式也由最初的點對點、點對多發展到了多對多的新嘗試。
通過兩年多的試點實踐,試點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遇到了什麼困難?直購電項目的行政審批取消之後,試點工作將出現哪些新的情況?為此,記者于3月中旬對江蘇省大用戶試點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並深入走訪了具有代表意義的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力圖展現大用戶直購電試點改革在江蘇省的現實與夢想。
終於等來的重啟
“有些鋼鐵、化工等高耗能企業也想參與進來,找我們做了好多工作,我們沒有讓進。”
江蘇省直購電試點肇始於四年前。
2009年6月30日,《關於完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發,要求參加試點的企業提出申請,並提出具體實施方案進行上報。資料顯示,江蘇省的大用戶直購電試點方案于當年12月底上報審批。
“江蘇的試點條件比較好,2010年5月輸配電價已經獲批,我們提交的首批試點發電企業都是高效低能耗機組,電力用戶涉及全省13個省轄市,主要是電子、新能源、紡織、船舶、機械等行業,方案較符合節能減排的要求和電力體制改革的方向。”據江蘇省能監辦市場與價格監管處處長季剛勇介紹,按照市場化和自願的原則,江蘇省首批達成直接交易意向並擬提請批准試點的電力用戶有15家,發電企業有12家。
在發電側,國家要求的準入條件是2004年及以後新投産,單機容量在 30萬千瓦及以上的火電機組。為體現節能減排的要求,江蘇省自覺把該標準提高到了60萬千瓦及以上的高效低能耗機組。
“有些鋼鐵、化工等高耗能企業也想參與進來,找我們做了好多工作,我們沒有讓進。”季剛勇強調,在江蘇省提交的首批試點名單中的電力用戶均是符合産業政策和節能減排要求的優勢工業企業,不僅單位産值能耗低於同行業水準,而且還低於全省GDP能耗。
儘管江蘇省自認為做好了所有的準備,審批過程仍然漫長。2012年1月17日,《關於江蘇省開展直購電試點的通知》發佈,最終確定江蘇省的8家電力用戶和8家發電企業開展電力直接交易試點。這意味著處於“懸空”狀態兩年多的江蘇省直購電試點終於塵埃落定。
算得清的電價算不清的利益
如果把直購電試點看作一團待理清的線團,想要剝絲抽繭找出思緒,電價就是那根首先要撥出的線頭。
記者查詢《江蘇省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實施細則(試行)》發現,直購電試點在該省的交易方式採取雙邊協商,由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自主尋找交易對象,自主協商達成交易意向並簽訂交易合同。值得注意的是,該細則還提出“試點期間,發電企業和大用戶暫不另行繳納輔助服務收費”。
如此説來,大用戶直購電在江蘇試點期間,電力用戶的用電成本就由4項組成:直接交易電價、輸配電價、線損費以及政府性基金。
“後3項核定後是固定不變的。除了交易雙方協商確定的直接交易電價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確定的輸配電價,線損價格由江蘇省物價局決定。”季剛勇告訴記者。
以0.455元/千瓦時上網電價(含脫硫)為標準,簡單計算可得出,110千伏線路線損率約為6.57%。“這個定價比較高,根據我們的了解,220千伏線路的線損率是1.16%,110千伏線路的線損率也就在2%左右。”多位參與試點的用電企業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
江蘇省電力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關於線損電價,其標準的確 定與輸配電價核定直接相關。省物價局是嚴格按照國家當年核定輸配電價口徑來確定線損電價的,而不能只考慮分壓線損。
對此,季剛勇也表示,由於節能減排工作持續推進,電網運作效率的提升,線損每年都在降低,建議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損耗標準。
即使如此,對用電企業來説,直購電仍然可以降低不少用電成本。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設施部主管王可榮給記者算了一筆賬:該企業與國電常州發電廠簽署的2013年購售電合同的銷售電價為0.48元/千瓦時,電網輸配電價0.089元/千瓦時,線損0.02656元/千瓦時,加上0.03771元/千瓦時的政府性基金,直購電電價為0.63327元/千瓦時,按目前該企業自電網購買的平均用電價0.6547元/千瓦時計算,每千瓦時便宜了約2分錢。該企業在2013年1~12月份完成直購電交易電量為29889萬千瓦時,僅2013年就已經節約640.5萬元。
“各家談的直接交易價格都不一致,整體來説,用戶側定價比平均用電價格低一點,發電廠比上網電價高一點。”季剛勇説,“此外,我們還鼓勵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之間採用上下游産品價格聯動定價形成機制,簡單地説,就是煤價漲時,電價也漲,反之亦然。”把目光從單個企業拉遠至江蘇省整體試點情況。記者從江蘇省能監辦了解到,自2012年3月該省直購電試點正式實施起至2013年底,共完成交易電量235413萬千瓦時,試點發電企業平均上網電價實際提高1.93分/千瓦時,發電企業增加收入4543萬元;試點用戶到戶電價比現行目錄電價實際降低約2.9分∕千瓦時,用戶減少電費支出6716萬元。
“這對於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來説,無疑是一個雙贏的結果。”季剛勇表示。
交易風險該由誰承擔
有得利就有失利,贊同和爭議總是裹挾在改革實踐中。
大用戶直購電是通過開放用戶和發電企業選擇權,放開上網電價,通過供需直接見面的方式實現電能的交易,但是在交易的整個過程中,電網公司仍是繞不過去的存在。
“直購電交易規則的嚴肅性有待加強。”在採訪國家電網江蘇省電力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時,他提到的這個建議引起了記者的關注。
“2012年,由於受宏觀經濟的影響,部分試點企業用電量下降,造成未能完成合同交易電量。最後通過調整全年合同電量,沒有對其按規定處理。”該負責人説。
對此,實施細則有明確規定:直接交易實際執行電量與合同電量發生偏差超過3%的,購電價格按目錄電價的110%執行,售電價格按政府核定上網電價的90%執行,進行年度清算。
他提到的這份調整文件全稱《江蘇省電監辦省經信委省物價局關於調整電力直接交易試點電量的通知》,于2012年12月4日發佈。該通知的附件中明確,共有7家企業用電企業調整了9份2012年度直購電交易電量。記者從江蘇省能監辦了解到,2012年3~12月份該省共完成直購電交易電量107063萬千瓦時,佔合 同交易總量90.17%,剩餘電量調整至2013年1~2月份執行。
“2012年作為江蘇大用戶直購電試點第一年,參與的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對於‘遊戲’規則還沒有理解透徹,我們也是採取鼓勵為主。試點是從2012年3月開始的,整年的任務實際操作應該是到2013年2月底,按照制定的交易規則,根據實際情況我們允許企業作了一次調整。”季剛勇向記者展示了2013年江蘇省大用戶直購電的完成情況表,統計顯示,2013年,南通富士通完成合同電量的95.7%,成為去年江蘇省唯一一家沒有完成合同電量的試點企業,同時,該企業也被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了清算罰則。
根據記者掌握的情況,目前江蘇省的試點交易用戶採取非全電量交易,一般佔到各家企業年用電量的80%左右。
“供電企業無條件提供備用電量,在交易過程中又未嚴格執行規則,致使參與試點的電力用戶不承擔任何風險,享受了比同行業未參與試點用戶更低的電價,實際上成了優惠電價,容易引發同行業其他用戶對政策和市場不公平的抱怨。”該負責人坦言,直購電參與主體之間需建立利益和風險共擔機制,針對餘缺電量調劑制定明確的規則,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和有效。
取消行政審批後何去何從
政策層面看,爭議多時的直購電已經向“放開兩頭、監管中間”的電力改革市場化目標邁開步伐。
2013年8月8日,《關於當前開展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發佈,今後國家有關部門對於電力直接交易試點將不再進行行政審批。
“江蘇省第一批直購電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各為8家,數量少,規模小,還有許多符合企業要求試行大用戶直購電。行政審批取消之後,需要我們進一步完善交易規則,加強資訊公開,此外,試點企業要樹立市場意識,確保大用戶直購電工作規範、公開、透明操作和順利推進。”季剛勇告訴記者。
從既往經驗看,大用戶直購電多在電力供大於求、經濟發展趨緩的環境下開展,參與交易的大用戶往往可以獲得低價能源。季剛勇表示,應抓住當前電煤市場供應和電煤價格穩定、發電企業經營狀況逐步好轉的有利時機,進一步擴大直購電規模。
“目前,我省的有序用電和電力平衡工作,是建立在我省擁有較高負荷率基礎之上。為確保負荷率處於較高水準,我省採用了較大的峰谷價差,分時電價峰谷比價相差3.5倍。但大用戶直接交易不實行分時電價,造成用電負荷向高峰轉移,將直接導致電網負荷率下降,從而對電力平衡帶來影響。”江蘇省電力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直購電在電網中所佔比重過大,將對電網安全穩定運作留下隱患。
對此,季剛勇表示,從兩年以來的實際試點情況來看,並沒有出現用電負荷的高峰轉移,也沒有對電力平衡帶來明顯的影響。 不難看出,是否擴大大用戶直購電試點規模尚沒有達成多方共識。
“江蘇目前應該對試點的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完善交易規則,嚴肅交易規則的執行,在此之前,不宜擴大規模。”江蘇省電力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認為:大用戶直接交易試點的目的,是通過大用戶和發電企業對電價、電量、電力的長期約定,使得上下游煤炭企業、發電企業、用戶能用市場的方式聯繫起來,按照市場化的原則,建立機制,引入競爭,理順煤電關係,而非電價優惠;目前靠電網企業對用戶、電廠單邊讓利的情況下,再擴大規模,會加大售電側電價交叉補貼的矛盾;用戶、電廠無風險得利,會給社會增加新的不公平競爭因素。
對此,專家分析認為,直購電試點作為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積極信號,其電價的降低應來自於電網運作效率的提高,電力用戶和發電企業對價格的迅速反應,而非單方面擠壓某一個環節的收益。最終決定價格的還應該是實際價值、供求關係和能源消耗補償的長效機制。
“明天我們也要去一趟南京。”在常州期間的採訪臨近結束時,國電常州電廠的專工徐瑞祥邊收拾桌上的資料邊笑著告訴記者,從2013年8月8日發佈的通知中得知下一步有望逐級開放電力用戶的消息,他們便立馬與省內符合條件並且有意向的電力用戶展開洽談。“這些大用戶的積極性都很高,明天我們就細節問題再去諮詢下省能監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