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7日)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居民大病保險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山東省最新推行的大病保險將從病理角度的“大病”過渡到實際花費的“大額”。
據了解,在大病保險上,能夠以花費額度來進行大病報銷,並且從全省層面實行省級統籌的,山東是全國第一個,到目前為止也是唯一一個。
去年,山東省在新農合參保農民中先行開展大病保險,將兒童白血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等20個病種納入大病保險的範疇,切實減輕了患者負擔。但是20個病種以外,不管花費再多,都不能享受大病保險。省立醫院窗口工作人員劉許娥經常遇到患者問:“同樣是癌症,為什麼肺癌是大病而肝癌不是?
3月19日,山東省發佈《關於開展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意見》,在城鄉居民中全面推行大病保險。在今天(4月17日)的新聞發佈會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韓金峰表示,2014年是過渡期,“大病”和“大額”並存,到明年,將不再有病種之分,統一為“大額”,大病保險將不看病種,只看花費。
4月16日,省立醫院新農合報銷審核窗口,來自菏澤市牡丹區鐘路口村的鐘學富神情焦急,他只有6個月大的兒子康康因為重症肺炎在省立醫院住院17天,花費了7萬多,4月9日出的院。他這是來辦理在省立醫院期間住院費用的報銷。
如果放在以前,他的兒子因為是肺炎,不在20種大病之內不能享受大病保險。而按照新規,鐘學富的家庭將會成為受益者,他的兒子在省立醫院住院各種費用7萬多,政策範圍內費用是將近6萬元,按照基本醫保報銷出來約3萬元,個人自負還有3萬元,而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萬元,也就是説超過這1萬元的剩餘2萬元可以再進行50%補償,即可再報銷1萬元。
新規在花費高的患者身上體現得更加明顯。韓金峰舉例説,一位農村居民患大病,共花去醫療費30萬元,政策範圍內費用27萬元,基本醫保能報銷10萬元,政策範圍內個人自負部分共17萬元。其中,10萬元以下部分,扣除1萬元起付標準後按50%報銷4.5萬元,剩下的7萬元按60%報銷4.2萬元,這樣大病保險合計報銷8.7萬元。如果加上基本醫保報銷的10萬元,總共報銷18.7萬元。如果這位患者的醫療費用再多一些,大病保險最高可補償到20萬元。
目前,人社部門正加緊完善大病保險資訊系統,開展藥品、診療項目目錄數據庫建立和對碼工作。按照省裏統一要求,4月份,各地要啟動大病保險報銷工作,對今年1月1日以來的醫療費用進行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