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南省駕培機構“國標”整改實施方案出臺:若被下發整改通知書,改造完成前駕校不能招新學員
4月9日,株洲,駕校學員正在場地內練習。隨著湖南省駕培機構達“國 標”具體實施方案出臺,駕校培訓場地也有硬性達標規定。資料圖片
從現在開始一直持續到年底,湖南省所有駕校的負責人都會開始忙碌相同的一件事情——達“國標”的升級改造。因為這事關每個駕培機構生存與否。
4月15日,由湖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和湖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共同簽發的《關於開展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達標加強駕駛人培訓考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南省交通廳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辦公室《關於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達標工作有關事項的説明》(以上兩個文件統稱湖南省駕培機構達國標具體實施方案)正式下發。
未達標的駕校交警將停辦學員註冊
“我們正在按照國標要求開始對培訓場地進行改造,想爭取在5月底時趕第一批向行業主管部門申請達國標驗收。”王柯(化名)是長沙一所駕培機構的負責人,他説最近一段時間都比較忙,主要是自己幾所駕培機構達國標升級改造的事情。而王忙碌的內容也是湖南省所有駕培機構負責人現在或是未來8個月內無法回避的“忙碌”。
省駕培辦主任黃新宇説,機動車駕駛人是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最重要的因素,實施國標,對於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貫徹執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聯合印發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提高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品質和水準,從根本上減少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義。根據國標要求,從今年6月1日起,新申報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許可的,將一律按照新國家標準執行。對現有駕校則給予一個過渡期,即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超過此期限未達國標的駕校,則將會被強制退出駕培市場。
湖南省根據本省實際情況制定出了具體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規定,對2014年12月31日前,未申請達標查驗的駕培機構,從2015年1月1日起,停止辦理學員報名註冊手續,已註冊學員可繼續培訓、考試。許可機關應當督促駕培機構妥善處理遺留學員問題,依法登出相應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交警部門停止辦理學員報名註冊手續,也就是相當於駕培機構無法招生,因為即便招了新學員交警那邊也不再接受駕考,但對之前已註冊了的學員還是允許繼續完成培訓和考試。”省交通廳駕培辦綜合科科長吳向東説。
被下發整改通知,整改完畢前駕校不能招新
根據國標規定,從2014年6月1日起,對新申報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許可的,一律按照兩項國家標準執行,以滿足《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的要求。而湖南省早已提前嚴格按國標對新辦駕培機構進行行政許可了。“為了配合國標貫徹執行,我省從去年下半年就基本停止了新駕培機構的行政許可,因為當時知道駕培行業的國家標準馬上就要出臺,如果許可了,接下來可能又要面臨按國標要求升級改造,這無形還會增加駕培機構成本。”省駕培辦相關人士説。
湖南省實施方案規定,對不能按期達標的駕培機構,由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許可機關下達整改通知(整改期限不超過3個月),整改通知書將明確“從本整改通知印發之日起,不得招收新學員”,同時許可機關還將整改通知抄報省公安廳交管局車駕管支隊、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和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由省公安廳交管局車駕管支隊和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停止辦理學員報名、註冊手續,已註冊學員可繼續培訓、考試。“如果3個月整改期限仍達不到國標要求,那交通主管部門就會依法登出其經營許可證,也就是要求其退出駕培市場。”吳向東説。
“對現有駕校最後期限是今年12月31日,過了這個期限,如果仍沒申請國標查驗的駕校,許可機關將下達整改通知。”黃新宇表示,根據國標實施安排,我省各級駕培行業主管部門從6月1日起將可以接受駕校的國標查驗申請,“只要駕培機構認為自己的改造已達到國標要求了,就可以申請行業主管部門查驗”。
按照湖南省的實施方案,對駕培機構的達國標工作,我省將按照“申請一家查驗一家”的原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交警部門會及時進行聯合實地查驗,確認駕培機構科目二培訓場地、經營範圍、級別,依據駕駛訓練項目、場地總面積和場內訓練道路長度,核定教練車編制數,確定培訓、報名考試能力,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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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培訓場地不達標6月1日起將停止培訓
根據國標標準,現有駕校在硬體條件中,對科目二培訓場地的硬性達標規定是最多的。在此基礎上,湖南省實施方案規定,從2014年6月1日起,科目二培訓場地總面積達不到10000㎡或單車道長度達不到1000m的場地,不得再進行科目二駕駛培訓教學。
同時要求並行的訓練道路應留0.6米的綠化帶,作為安全隔離設施,現已整體硬化的,標線時並行的道路之間也應留0.6米的橫向安全間距。而目前,絕大部分駕培機構訓練道路之間並沒有安全距離或是安全隔離設施。記者謝功梅
教練也要按“國標”升級
2014年駕校二級教練評審啟動
從今年6月1日起,駕培行業新的國標實施後,如果教練員師資達不到國標標準,將會影響到駕培機構行政許可。4月16日,記者從湖南交通運輸廳駕培辦了解到,我省2014年駕培行業二級教練評審工作已正式啟動。
根據去年底出臺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GB/T30340-2013)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技術要求》(GB/T30341-2013)兩項國家標準,也明確規定“結業考核員應持有二級(含)以上教練員資格證,按教練車總數的5%配備,不少於2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湖南省道路運輸條例》相關規定,對不具備相關資格條件的駕培機構將依法登出其經營許可證件。
目前交通運輸部採用考核認定的考評方式,是為了解決因長期以來未開展二級機動車駕駛教練員評審工作而導致符合條件人員短缺問題而採取的臨時措施,從2015年開始,將按照國家職業標準的規定,執行取得三級機動車駕駛教練員證書方可報考的政策。
國標查驗部門
經營範圍僅有小型車輛的駕培機構:由市州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調、組織市州、縣兩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公安交警部門派出工作人員聯合實地查驗。
經營範圍有大型車輛(也可以同時有小型車輛)的駕培機構:由省、市州、縣三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公安交警部門聯合進行實地查驗,依據駕駛訓練項目、場地總面積和場內訓練道路長度,核定教練車編制數,確定培訓報名考試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