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小區出現屋頂外墻嚴重滲漏,電梯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因颱風洪水等自然原因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等10種情況,可由物業立即進行維修、更新、改造,所需資金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出。16日,省住建廳下發《關於緊急情況下使用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若干意見(試行)》,明確何種情況下可緊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意見從5月1日起實施。
維修屋頂外墻需公示
意見明確的可緊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10種情況為:屋頂、外墻出現嚴重滲漏;電梯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使用;高層住宅水泵等二次供水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建築立面瓷磚等外墻裝飾層發生脫落或存在脫落危險;共用給排水設施設備不能正常使用;消防、安防等建築智慧化系統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因颱風、洪水等自然原因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根據公安、消防、氣象、特種設備、物業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限期整改要求,需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改造或對建築外墻進行清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其他安全隱患,需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改造;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強制性技術標準規定,需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改造。
意見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上述規定情形之一的緊急情況時,由物業服務企業立即組織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改造,所需資金從已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同時,對於發生屋頂、外墻嚴重滲漏的緊急情況,還應公示、報備維修改造方案。對於在緊急情況下,物業服務企業組織進行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業主委員會應當予以配合。業主委員會拒不配合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無業委會小區申請需5名以上業主證明
對申請支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意見也進行了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所在地市、縣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産)主管部門代管的,向代管部門申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由所在地市、縣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産)主管部門劃轉業主委員會管理的,向業主委員會申請。業主委員會拒不受理的,由所在地市、縣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産)主管部門責令其受理,並依法予以處理。
物業服務企業申請支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時,還需要提交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情況、費用金額、憑證等,並附照片。
對於物業管理區域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需提交5名以上業主簽署的證明,並附業主身份證複印件及聯繫電話等材料。
已成立業主委員會,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仍由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産)主管部門代管的,需提交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的證明或2名以上業主委員會委員簽署的證明。
5個工作日內應審核完畢
收到支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後,市、縣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産)主管部門或業主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業主委員會逾期拒不審核的,由所在地市、縣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産)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完成審核,並依法予以處理。
物業服務企業已墊付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由代管部門或業主委員會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未墊付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由代管部門或業主委員會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更新、改造單位。
據悉,此次出臺的意見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房改房緊急情況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參照此意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