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産假休3年” 北京市婦聯回應“不能解決”

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幼君已經是連續兩年提延長産假的建議。2012年,我國將女職工産假由原來的90天延長至98天,晚育、難産、多胞胎等情形,還可增加假期。對此,王幼君建議,將女性的産假延長到3年,其間由財政或社保基金髮放生育津貼。不過,按照他的建議,女職工産假期間,需自願選擇離開職場,待3年期滿之後重新擇業。3年期間若母親上班,則自動喪失産假資格,恢復工作女性的正常身份。...[詳細]

 
“産假延至三年”的理想與現實
正如凡事具有兩面性一樣,女性産假延長至3年同樣屬“有人歡喜有人憂”的糾結難題。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5條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實際上是從法律的角度規定了女性的産假性質屬“帶薪休假”。於是,“錢從何來”便成為“産假延至3年”後首當其衝的難題。而用人單位“給不起”則是不爭的現實。...[詳細]
産假3年只是看著很美
産假休3年,廣大産婦可以得到很好的休息,也能夠很好地照顧孩子,看上去確實挺美好。不過冷靜想想,産假休3年也只是看上去美好,如果真落實起來恐怕很悲劇,政府、企業、産婦無一倖免。...[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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