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縣鼓勵“子隨母姓” 新生兒隨母姓獲物質獎勵

今年32歲的安徽農民王燕松和丈夫都是各自家中的獨生子女。她在懷孕期間,得知縣裏鼓勵“子隨母姓”的新政策,和丈夫商量後,決定讓孩子跟隨母姓。在兒子出生後,取名王槿軒,王燕松也按規定獲得了1000元的相應獎勵。在2011年,王燕松所在的安徽省長豐縣,成為“聯合國人口基金第七週期性別平等項目”中國三個試點縣之一。該項目旨在倡導全社會關注女孩的生存環境和健康發展,轉變思想觀念,提倡男女平等,遏制社會性別失衡。...[詳細]

 
獎勵隨母姓是值得點讚之舉
以千元獎勵子女隨母姓,從社會文明的角度來理解是倡導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革除舊的傳統觀念。從現實的角度更是希望用這種措施來有效降低男女性別比,達到比例均衡的目的,對於將來的社會穩定意義非常。一些農村家庭年輕夫婦,或多或少還存在重男輕女思想,非醫療性鑒定胎兒性別做“選擇性生育”甚至違法遺棄女嬰行為還時有發生,用獎勵隨母姓的措施可以有效減少和避免這一違法行為的産生,且更能提高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可以説是“一舉多贏”。...[詳細]
“子隨母姓獎千元”具有極強的針對性
城市和農村的工作方式是不相同的,而針對男女比例失調的現實,是很需要各地根據本地的特點“創新”工作方式。當然,最終的解決之道還需要綜合考慮,作好頂層設計,但這並不能排斥各地的積極嘗試,那是很可貴的做法。...[詳細]
“子隨母姓獎千元”:改革還是折騰?
跟媽姓,發獎金。在長豐試點的“姓氏改革”,看上去,更像是個噱頭。無怪乎它遭曝光後,迅即引起眼球效應。而集結其上的褒貶不一的輿情,某種程度上,也為解剖社會觀念的多元化提供了切口。...[詳細]
功夫,更在姓氏外
但小小的物質獎勵究竟能否撼動傳統?在筆者看來,地方政府試圖以獎勵來體現男女平等,其作用恐怕不可高估。新生兒跟誰姓本是每個家庭的私事,其實我國《婚姻法》早就規定,孩子出生後的姓氏由夫妻雙方協商決定,“跟誰姓”本不該成為新的命題。而行政獎勵只是權宜之計,治標不治本。何況,政府只獎勵子女隨母姓的,但對男的也是另一種不平等。...[詳細]
獎勵子隨母姓是一個昏招
至於説倡導自隨母性是為了“提倡一種理念,家裏生了孩子想跟誰姓就跟誰姓”,這話聽起來很美妙,不但夫妻平等了,就連子女跟父親都平等了,“想誰姓就跟誰姓”。然而,性別平等豈是一個姓氏所能體現?事實上,剛出生的孩子尚在襁褓中,他連自己身處地球還是火星都不知道,怎會自主選擇跟誰姓?因此,在中國乃至世界,面對孩子取名問題,絕大多數的情況是,一致認可孩子跟父親姓,鮮有因為孩子姓名問題鬧得不可開交。換個角度講,孩子姓名的確定建立在父母都同意的基礎上,本身不就是一種平等嗎?而政策上倡導子女都隨母親姓,反而有以製造平等的名義製造不平等之嫌。...[詳細]
獎勵“子隨母姓”開錯了藥方
在男女比例失衡的背景下,長豐縣獎勵“子隨母姓”,本意是進一步提升女性的地位,引導人們改變傳統的生育觀念和重男輕女思想,調節男女比例,初衷固然是好的,但顯然,長豐縣政府開錯了藥方。...[詳細]
獎勵“子隨母姓”是多此一舉
小利誘惑難撼傳統觀念。傳統往往是最難改變的東西。要改變一個人“重男輕女”的思想,區區1000元錢的小利,難以令人心動。再説了,要改變人們心目中“重男輕女”的思想,在於知識的教化,在於女性社會地位的提升,以及社會保障的改善,而不在於拿小利來誘惑。...[詳細]
“子隨母姓獎千元”,也算改革?
“跟媽姓,發獎金”意圖挺好,可對地方政府來説,改變“重男輕女”的生育選擇,著眼于改善“養兒防老”的現實土壤,比行政權越界要靠譜。...[詳細]
千元獎勵“隨母姓”就能改善性別比例嗎
長豐縣政府之所以鼓勵新生兒隨母姓並給予現金獎勵1000元,主要的目的是想以此改善男女性別比例失衡的問題。不言而喻,男女性別比例與子女隨父姓或隨母姓沒有必然聯繫,生男還是生女不是由姓氏決定的,而是由基因代碼等生物學因素決定的。如果以為人們接受了隨母姓的理念,就能改變或改善男女性別比例失衡的問題,顯然是一種認識上的誤區,有悖科學精神,不足取。...[詳細]
獎金鼓勵子隨母姓真能打破“性別歧視”
僅依靠該政策就想徹底填平橫亙在男女平等之間的鴻溝,無疑是異想天開。在消除男女平等這條路上,還有很多事要做,政府還必須充分考慮民意,找到更多的解決方法。...[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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