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醫保局印發《關於做好我省居住證持有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該省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基本醫療保險同等待遇。

《通知》指出,已在該省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由用人單位依法為其辦理職工醫保和生育保險參保登記;在學校連續就讀的居住證持有人,參加學籍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他居住證持有人,可按照自願原則,參加居住證所在地的城鄉居民醫保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保。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地與戶籍地、居住證所在地不一致時,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申請參加就業地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