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醫療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聯合印發《關於調整規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報銷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本市醫保藥品目錄進行了有進有出的調整,其中將國家增加的119種藥品全部納入本市醫保藥品目錄,將29種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刪除的藥品從本市醫保藥品目錄內刪除。同時,部分藥品報銷範圍進行了規範,對本市門診特殊疾病政策進行了完善。據悉,新政策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適用於本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等參保人員。

據了解,此次調整,除了將上述119種藥品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同時,還緊密結合本市情況,對門診特殊疾病的藥品報銷品種也進行了適當調整完善,將新增藥品“西尼莫德”和“芬戈莫德”納入“多發性硬化”門診特殊疾病藥品報銷範圍;“安立生坦”納入“肺動脈高壓靶向治療”門診特殊疾病藥品報銷範圍;將門診特殊疾病“特發性肺纖維化抗纖維化治療”調整為“肺間質病抗纖維化治療”,並將“尼達尼布”納入“肺間質病抗纖維化治療”門診特殊疾病報銷。“澤布替尼”等19種其他新增藥品納入了本市惡性腫瘤等門診特殊疾病藥品報銷範圍。上述藥品納入門診特殊疾病報銷後,大病患者藥品費用負擔大幅減輕。

如治療肺間質病的“尼達尼布”,國家實施藥品談判前,患者年均藥費約24萬元,通過國家談判大幅降價後,患者年均藥費約為9萬元,納入門診特殊疾病報銷後,退休職工該藥年均負擔將進一步降低到約1.5萬元。

據了解,自2001年起,本市針對需要長期門診治療、費用較高的大病患者,建立了“門診特殊疾病”制度,其門診治療發生的相關醫藥費用,按照住院報銷比例和報銷標準報銷,且360天內只收取一個起付線。目前,本市門診特殊疾病已達到17種。

同時,針對國家談判成功藥品,對長期門診治療、費用較高、適用於多種疾病治療的藥品,為了進一步減輕群眾醫藥費負擔,方便群眾門診治療用藥,本市參照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疾病藥品報銷水準,對“可洛派韋”等8種藥品繼續試行門診按固定比例負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80%支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70%支付。

市醫保局指出,為保障新政切實惠及百姓,各定點醫療機構要根據醫保藥品目錄調入、調出藥品情況,及時召開藥事管理會議,對本醫療機構用藥目錄進行調整和優化;要根據功能定位、臨床需求和診療能力等及時配備、合理使用藥品,不得以醫保總額控制、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限制、藥佔比等為由影響新增藥品,特別是談判成功和續約談判成功藥品的配備、使用,保障患者用得上、用得好。

記憶體

17種門診特殊疾病

惡性腫瘤門診治療、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肝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肝腎聯合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心臟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肺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多發性硬化、眼底病變眼內注射治療、重性精神病、C型尼曼匹克病、中重度過敏性哮喘生物製劑治療、肺間質病抗纖維化治療、肺動脈高壓靶向治療、耐多藥結核。

本組文/記者解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