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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百城投放超千萬輛,共用電單車如何更好滿足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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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碼即騎、電動助力、節能環保……五顏六色的共用電單車在國內一些城市“遍地開花”。

“新華視點”記者日前走訪北京、安徽、廣西等地發現,共用電單車有效拓展了公共交通服務半徑,滿足了部分市民中短距離出行需求,有望成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補充。但與此同時,在一些地方也出現了違規投放、亂停亂放等亂象。

數百城總投放超千萬輛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共用電單車重在解決3至10公里中短途出行痛點,在一些路況複雜、多山路的城市,成為僅次於公交的公共出行方式。

自5月30日起,北京市在經濟技術開發區部分區域內開展共用電單車試點。記者在萬源街地鐵站附近看到,共用電單車整齊排放,不時有市民掃碼用車。

“公司離地鐵站不遠,騎共用電單車通勤正合適,中午騎著去吃飯也方便。”市民王女士説,騎行不需要押金,15分鐘以內收費2.5元,超過15分鐘後每5分鐘再收1元,價格比較合理。


這是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萬源街地鐵站附近的共用電單車投放點。新華社記者張驍 7月17日攝

北京市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試點區域內既有共用單車按一定比例置換為共用電單車,分階段投放6000輛。從首月試點運營情況看,共用電單車騎行量、週轉率持續上升,車輛停放入欄率較高,未發生重大騎行安全事故。維修倉庫、充電換電等未發現消防安全隱患,運營成效總體較好。

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協會初步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全國投放運營共用電單車城市300多個,投放數量超1500萬輛。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共用電單車正進入規範發展階段,有望成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補充。

雲南昆明是較早投放共用電單車的省會城市之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所有入市車輛必須嚴格上牌,對共用電單車停放實行無差別管理。

自2019年投放以來,廣西南寧已運營共用電單車約13.49萬輛。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出租交通管理科副科長謝志平説,南寧市出臺考核辦法,要求由交通、城管、市政園林、交警等四部門聯動對企業每月進行一次日常考核。

記者走訪允許投放共用電單車的部分城市發現,共用電單車管控機制不斷優化,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競爭。

入夏后,共用電單車長時間在室外暴曬,坐墊會發燙。“我們已在全國近150個城市投放超過60萬個清涼坐墊。相比原來的黑色坐墊,新坐墊能更好反射陽光和散熱。”哈啰出行有關負責人説。

據介紹,在集中充電方面,哈啰出行在相對安全的地方建立換電櫃,並運用智慧管理網路實時監控電單車電流、電壓、功率等狀態資訊,標準化配置消防設備,實現充換電安全閉環管理。

“公司近500名運維人員對全市2.5萬餘個停放點進行網格化巡護,每半小時干預調度一次,確保車輛不淤積、用車有保障。”南寧滴滴青桔電單車負責人石清中説。

“相比個人電動車,共用電單車在車輛合規、充電安全、秩序維護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可以更好滿足公眾的綠色出行需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程世東説。

存私自投放、隨意停放等亂象

記者發現,部分城市也出現了一些共用電單車的運營亂象。

——未上牌私自投放。

近段時間以來,廣州市中心週邊區域出現不少共用電單車。記者在位於白雲區的潯峰崗地鐵站看到,有40多輛未上牌的共用電單車和其他電動車混放在一起,其中多數沒有配備頭盔,有的車身上還貼著小廣告。

廣州市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廣州市暫不鼓勵發展共用電單車,路面上投放的共用電單車基本都沒有登記上牌。很多共用電單車通過微信小程式進行開關鎖和費用結算,往往沒有客服電話等聯繫方式,並普遍存在頭盔缺失或不乾淨等問題。廣州市已成立工作專班,嚴厲打擊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在個別城市,共用電單車企業跑馬圈地、過度投放,停放秩序維護不到位、影響市容,亟需進一步提升管理水準。”程世東説。

——亂停亂放問題仍存。

記者在山東泰安開元盛世碩園小區附近看到,部分共用電單車隨意停放在人行道上,給來往行人、非機動車行駛帶來不便。“尤其在早晚高峰,一些共用電單車橫七豎八停在非機動車道上,安全隱患很大。”當地市民陳先生説。

今年以來,江蘇揚州、四川成都、湖南株洲等多地均出現共用電單車亂停亂放擠佔人行道、盲道等亂象,遭到市民投訴和舉報。

——亂收費、不予退款等投訴不斷。

“事先不説明需要充值,不予退款”“在服務區還車還扣調度費”“定位不準,強制收取調度費”……記者粗略統計發現,7月1日至15日,僅在黑貓投訴平臺上就有數十條針對共用電單車企業的投訴,其中不合理扣費、亂收調度費等問題是投訴重點。

業內人士指出,和共用單車一樣,共用電單車需規範管理,避免野蠻生長。部分城市還需提升精細化管理水準,進一步細化政策措施,更好引導行業發展。

推動多方協同科學治理

受訪專家表示,當前市民電動車出行需求較為旺盛,且從允許投放的城市實踐看,行業管理日漸規範。

“應認可包括共用電單車在內的電動自行車在我國城市綠色出行體系中的重要地位,給予其明確、清晰的政策定位。”程世東建議。


7月1日,廣西南寧市共用電單車公司運維人員在街頭調度車輛投放。新華社記者楊馳攝

科學確定投放規模,是管理共用電單車的關鍵。“要兼顧市民出行便利性,以及城市空間資源和城市管理能力上限,充分論證、精準評估投放規模。”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協會慢行交通分會秘書長史未名説,既要注意共用電單車與共用單車的配比,也要充分考慮公平競爭機制,避免企業間配額差距過大。

“共用電單車停放秩序問題,本質上是共用電單車停放場地需求得不到有效滿足。”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工程師王健南建議,地方在規劃城市用地時,可視情在軌道交通站點出入口安排一定規模的共用電單車停車用地。

在規範騎行行為方面,程世東建議,可視情建立市級跨平臺用戶信用管理機制,將違規使用共用電單車的用戶列入行業黑名單,督促用戶安全規範使用。

史未名建議,共用電單車管理可運用“多方共治”模式,即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和運營企業共同商議制定車輛投放、運營管理、退出標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行業自律公約,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行業仲裁機制,為共用電單車治理提供政策依據和保障。

北京市有關部門負責人説,下一步將持續加強共用電單車試點期間監督管理,有序推進第二階段符合國家標準的共用電助動車試點。同步啟動監測評估工作,評估共用電單車在通勤、地鐵公交接駁等各類場景下發揮的作用。

“從老百姓需求出發,實事求是、因地制宜,政府完善管理制度,企業強化行業自律,共用電單車行業才能持續健康發展。”程世東説。(記者魏玉坤、武思宇、楊馳、張驍、田建川、丁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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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數百城投放超千萬輛,共用電單車如何更好滿足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