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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養老服務、老年人權益保障實現雙立法

6月16日,甘肅省政府新聞辦舉行了《甘肅省養老服務條例》新聞發佈會。據悉,《甘肅省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甘肅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將於2020年7月1日施行。《條例》的出臺,標誌著甘肅省實現了養老服務和老年人權益保障雙立法,走在了全國前列。

據甘肅省民政廳副廳長文新農介紹,截至2019年底,甘肅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為446.1萬人,佔總人口的16.9%,已進入了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未富先老的省情使得社會和家庭養老負擔加重,養老服務供需矛盾突出,迫切需要健全養老服務保障政策法規體系,以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

據了解,《條例》的實施適應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新形勢的需要。伴隨著老齡化加快以及社會轉型發展,家庭結構呈小型化、少子化、空巢化趨勢,致使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弱化,老年人因贍養、財産分割、再婚、異地養老等問題引發的法律糾紛不斷增多,亟需使用法律手段進一步保障和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條例》共10章69條,包括總則、規劃和建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醫養結合、養老服務人才、扶持保障、監管服務、法律責任、附則等內容。《條例》突破了許多困擾甘肅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多年的瓶頸問題,初步確立了以法律為綱領、國務院政策文件為基礎、部門專項政策和標準為支撐的養老服務制度體系,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提供了法制保障。

文新農表示,針對甘肅省農村養老矛盾多、困難大,是養老服務工作需要加快補齊的短板,在《條例》出臺的過程中,相關部門根據國家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充分考慮甘肅省的農村養老服務實際需求,特別增加了甘肅省農村地區養老服務的具體內容,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鄉村振興戰略規劃,以適應農村老年人服務需求。

此外,《條例》還突出了甘肅特點。明確普通高校畢業生在甘肅省內養老機構簽訂五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且服務滿一年以上,對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或申請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給予逐年代償返還資助,並鼓勵建立養老護理人員崗位補貼制度;明確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符合條件的,同等享受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補貼相關扶持政策;明確加強安寧療護病房、安寧療護中心建設,為老年臨終患者提供身體、心理、精神等照護和人文關懷服務;明確外埠老年人到本省範圍內子女所在城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在戶口安置、醫保結算、公共交通等方面給予便利和優惠;明確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陪護假。(王文嘉)

來源:人民網-甘肅頻道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甘肅:養老服務、老年人權益保障實現雙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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