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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擬對食用野生動物者最高罰款1萬元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9日公佈《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該意見稿提出,對食用野生動物者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該意見稿提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意見稿規定,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有關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義食用野生動物。同時,對食用野生動物者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組織食用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現有的《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規定,明知是非法加工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産品而食用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這表明廣東此次修法,將提高對食用野生動物行為的處罰力度,並擴大了處罰範圍。

該意見稿還提出,對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組織評估、廣泛徵求意見後,納入人工繁育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實行與野外種群不同的管理措施。對列入該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可以憑合法來源證明,按照縣級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核驗的年度生産數量取得專用標識,憑專用標識出售和利用,保證可追溯。

據了解,目前國家有關部委正在制定、調整相關名錄和配套規定,部分人工繁育、人工飼養野生動物可納入家畜家禽和經濟水生動物管理,不受禁食範圍影響。

廣東省目前有陸生脊椎野生動物900多種,佔全國種數10%左右。以往,廣東民間有愛吃“野味”的傳統。

《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事業得到快速發展,全省已基本形成野生動物的野外保護、拯救繁育、執法監管和科技支撐體系。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種群數量總體保持穩定;鱷蜥、黑臉琵鷺、鷺鳥類等一批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增長,鱷蜥等物種基本擺脫瀕危狀態。

雖然總體上保護管理工作取得相當的成效,但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因此,有必要儘快修訂條例,健全野生動物交易和食用的監管機制,在制度上補齊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短板和不足,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生態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記者 程景偉)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廣東擬對食用野生動物者最高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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