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出臺城市更新18條新政 將給予連片“工改工”項目專項補助
11月21日上午,東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關於進一步鼓勵城市更新 促進固定資産投資的若干政策》(下稱《若干政策》)發佈會,宣佈推出18條新政策,通過“減負、擴面、提速”,對現行城市更新政策進一步優化,降低改造成本,提高改造效率,為投資“鬆綁”,增強社會資本參與改造的積極性。
東莞市政府副秘書長陳志軍介紹,近段時間以來,廣東省和東莞市明確釋放出進一步為投資鬆綁、為企業減負、為固定投資加速的強烈信號。為進一步優化城市更新政策,加快項目落地建設,穩定經濟增長預期,東莞迅速出臺《若干政策》,力求達到綜合性減負目的。
記者梳理髮現,18條新政策中有9條都涉及為社會投資減負,從降低土地成本、節約財務成本、降低稅負成本、增加財政補助等層面直接降低企業參與城市更新的成本。其中,明確單一主體掛牌招商收益報價環節完成後,收購主體提供相應額度的銀行保函,可申請退回90%的保證金。經測算,預計為企業節約保證金的8%—10%的財務成本。
為了鼓勵“工改工”,新政策對75畝以上的連片“工改工”項目給予專項補助:自項目首期工程竣工驗收後五年內,入駐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經市工信部門核定的工業企業,其繳交的稅收市留成部分,其中增值稅(市、鎮留成25%)及企業所得稅(市、鎮留成20%)將全額補助給開發主體。
在“擴面”方面,新政策從允許項目提容、降低準入門檻、解決歷史問題等方面,進一步擴大城市更新項目覆蓋範圍,讓更多有潛力的項目能夠順利推進。比如,針對按控規實施容積率較低的更新單元(項目),給予滿足公共配套承載力的前提下申請適當提高容積率;適當降低對現狀地類、上蓋物佔地比例的審查要求,放寬城市更新項目的準入門檻。
新政策還提出通過容差審批、簡化審批、下放審批、並聯審批,進一步壓縮城市更新項目的審批時間。其中,簡化産業類更新單元審批程式,預計審批時間減少2—3個月;同步開展土壤污染調查和項目審批,預計審批時間減少3—4個月。
南方日報記者 郭文君
來源:南方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東莞出臺城市更新18條新政 將給予連片“工改工”項目專項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