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聊城市紀委監委、濱州市紀委監委發佈通報:高唐縣總工會主席、一級調研員劉吉星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濱州市大數據局原黨組成員、市智慧城市指揮運營中心原副主任王景輝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高唐縣總工會主席、一級調研員劉吉星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高唐縣總工會主席、一級調研員劉吉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聊城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濱州市大數據局原黨組成員、市智慧城市指揮運營中心原副主任王景輝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濱州市委批准和濱州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濱州市沾化區紀委監委對濱州市大數據局原黨組成員、市智慧城市指揮運營中心原副主任王景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景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商品房銷售、土地遷佔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景輝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濱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濱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景輝開除黨籍處分;由濱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闞金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