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山東4月21日訊 在第23個“世界智慧財産權日”即將來臨之際,4月21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通報了山東法院種業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6起典型案例。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山東種子公司係“魯葫1號”西葫蘆植物新品種權人。壽光蔬菜公司係“魯葫”商標授權許可使用人,壽光蔬菜公司在其生産銷售的西葫蘆種子包裝上標注有“魯葫1號”字樣。山東種子公司認為壽光蔬菜公司的上述行為侵害了“魯葫1號”西葫蘆植物新品種權,請求法院判令壽光蔬菜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授權品種名稱是區別於其他植物品種的法定標誌,在商業用途上具有標識品種特質的功能。壽光蔬菜公司在品種名稱的標注中使用“魯葫1號”,以及將註冊商標“魯葫”不規範使用為“魯葫1號”的行為,實為指示商品品種而非指向商品來源,壽光蔬菜公司的行為侵害了涉案品種權。法院判決壽光蔬菜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本案的典型意義在於係以使用註冊商標為名實施侵害植物新品種權行為的典型案件。法院準確適用侵害植物新品種權司法解釋關於被訴侵權品種繁殖材料使用的名稱與授權品種相同時推定兩者為同一品種的規定,認定被訴侵權品種繁殖材料即為授權品種繁殖材料。同時,對於不規範使用註冊商標,以使用商標之名行侵權之實的行為依法予以嚴懲。本案的裁判,厘清了在侵害植物新品種權案件中品種名稱使用與商標使用的區別,有效警示了意圖利用註冊商標逃避侵權責任的不法行為。本案入選“人民法院種業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在今天通報的另一起典型案例中,金苑公司係“偉科609”玉米植物新品種權人。山東省平度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平度執法局)執法檢查發現鑫豐公司銷售的玉米種子並非標注的“豫禾868”,屬於假種子,對鑫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金苑公司認為鑫豐公司銷售的“豫禾868”實際是“偉科609”,德發公司生産銷售了“豫禾868”,兩公司的行為侵害了“偉科609”玉米植物新品種權,請求法院判令鑫豐公司、德發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平度執法局依法查扣鑫豐公司銷售的“豫禾868”玉米繁殖材料經鑒定與“偉科609”構成近似品種,德發公司和鑫豐公司的行為侵害了涉案品種權。鑫豐公司銷售的“豫禾868”有合法來源,德發公司拒絕提供其生産銷售侵權品種繁殖材料的數量,綜合考慮侵權性質、期間、銷售範圍等因素,法院判決德發公司、鑫豐公司停止侵權,德發公司賠償經濟損失40萬元。
本案的典型意義在於係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有效銜接、優勢互補的典型案件。本案通過行政機關的先行查處,既有效制止侵權行為並防止權利人損失擴大,又能及時固定侵權證據,便於後期訴訟中通過司法鑒定確定同一性,準確認定侵權行為。本案的裁判,充分體現出行政查處的及時高效與司法裁判的定分止爭相輔相成,有效支援了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有利於形成行政和司法保護合力。本案入選“人民法院種業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闞金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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