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公安廳舉行發佈會,山東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李民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詳細介紹了郭新振被拐賣案的偵破過程:在公安部刑偵局直接指揮和河南、山西兩地公安機關的大力配合下,山東公安機關成功破獲聊城“1997.9.21”郭新振被拐案,抓獲2名犯罪嫌疑人。
6月中旬,案件取得新進展,在河南發現疑似郭新振下落,通過採血進行DNA比對,最終確認了郭新振的身份。根據公安部指令,山東專案組立即趕赴河南,在當地公安機關大力配合下,圍繞郭新振當年被收養的情況循線追蹤,通過細緻走訪、深入調查,確定呼某(男,現年56歲,河南人)為該案犯罪嫌疑人,現因涉嫌另外一起案件被羈押于山西某看守所。經提審呼某,其畏罪心理嚴重,拒不交代。專案組圍繞其關係人開展進一步偵查,通過分析研判發現,其當年的女友唐某(女,現年45歲,山東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機關在山西某地將唐某抓獲。經審訊,唐某對1997年9月夥同呼某拐賣郭新振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大量證據面前,呼某最終認罪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經查,1997年,呼某、唐某兩人相識並戀愛,9月一起在山東旅遊期間為圖財預謀拐賣一男孩。9月21日,兩人竄至山東聊城,呼某在汽車站附近等候,唐某外出尋找作案目標,將在家門口獨自玩耍的郭新振抱走,隨後與呼某一起乘長途車返回河南,由呼某將郭新振販賣。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記者 張珈瑋 吳軍林 劉璐 申家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