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度聘任院士經費申報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部署開展2021年度聘任院士經費申報工作,對與山東省企事業單位簽訂聘任協議、年度協議期內累計在山東省工作時間2個月以上且協議期滿、如期完成協議期任務、取得較好成效的院士,省財政將按照標準為每位院發放生活津貼和科研補助經費。
據《通知》,與山東省企事業單位簽訂聘任協議、在(為)魯開展項目合作、人才培養、産品研發等工作的兩院院士和海外學術機構院士均可申報。《通知》對申報生活津貼、科研活動經費的聘任院士及合作單位提出明確要求,聘任單位要有具體的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指導培養學術技術骨幹或博士、碩士研究生)、重大課題或新産品研究開發項目,並有每年不少於10萬元的經費投入和其他相應的科研條件。聘任單位與院士本人簽訂了具體的聘任協議書,有明確的合作方式、合作內容、合作目標、合作期限等具體內容,並認真履行聘任協議取得較好成效。所聘院士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在80周歲以下(1941年9月1日以後出生)。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聘任單位與院士的年度協議期滿。聘任院士年度協議期內累計在山東工作時間2個月(60天)以上,並如期完成協議任務。
此外,省屬高等院校、省屬事業單位、省管大企業和中央駐魯單位,可直接申報;省直部門所屬或管理的企事業單位,由省直主管部門組織申報;其他各類企事業單位、民營組織等,按所在駐地由設區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申報。聘任院士經費申報要求詳細情況,可登錄“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欄查看。(閃電新聞記者 劉少君 通訊員 范洪艷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