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層面住房保障體系的頂層設計明確後,各地保障性租賃住房進一步迎來發展契機。今天(11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行解讀,其中對青島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未來的發展方向進行了明確。
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是國家為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的一項重要舉措。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王玉志在發佈會現場介紹,自2019年開始,山東省積極爭取濟南、青島2市列入國家試點,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出臺試點政策33項,籌集房源1.8萬餘套。2021年,全省計劃新開工保障性租賃住房7.48萬套(間),目前已開工7.49萬套(間),提前8個月超額完成計劃任務。
“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應堅持實事求是、因城施策,科學合理確定發展方式和規模。”據王玉志介紹,《意見》根據各市城區人口總數和住房需求等因素,將我省16設區市分為三類,明確了不同的發展方式和實現路徑。其中,濟南、青島作為2個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以實物保障為主、租賃補貼並重,多點佈局帶動全域,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努力實現職住平衡。與此同時,還科學制定全省“十四五”期間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規劃目標——初步考慮為40萬套(間),其中“十四五”期間青島將建設20萬套(間)。
發佈會上還提到,濟南、青島要以新市民、青年人為重點,以實物保障為主、租賃補貼並重,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産業園區配套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非居住存量閒置房屋和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等資源,積極扶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多點佈局帶動全域,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努力實現職住平衡。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發展離不開政策支援,《意見》在國家政策基礎上,結合山東省實際進一步細化了土地、財稅、金融等各類支援政策——在土地政策方面,對納入年度計劃的項目實行一地一策;在資金保障方面,完善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強化對資金分配、使用的跟蹤監控;在金融支援方面,積極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設施不動産投資信託基金試點;在稅費優惠方面,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享受相應增值稅、房産稅優惠政策;在價格政策方面,除用水、用電、用氣執行民用價格外,山東省特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暖也按民用價格執行。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冰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