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覆蓋率,儘快構築群體免疫屏障,我市正式啟動3-11歲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據悉,我市力爭11月25日前完成3-11歲人群第一劑次接種,12月25日前完成全程接種,12月底前查漏補種。監護人及3-11歲兒童可以疫苗接種作為事由,向所在單位、學校請假兩天。
兒童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發病、重症和死亡的風險;另一方面可以在兒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斷新冠病毒的傳播,保障兒童學習、生活正常運轉。臨床試驗數據顯示,幾種新冠病毒滅活疫苗的抗體陽轉率和抗體水準與成人相近,接種後安全性良好。
我市在3-11歲年齡段兒童中獲批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為國藥中生北京公司新冠病毒滅活疫苗、科興中維新冠病毒滅活疫苗、國藥中生武漢公司新冠病毒滅活疫苗及其分包裝的新冠病毒滅活疫苗(六個企業:長春生物、成都生物、長春祁健、蘭州生物、北京科興、大連科興)。全程接種2劑,2劑之間的接種間隔建議≥3周,第2劑在8周內儘早完成。
3-11歲兒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種依然實行居民免費政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乙類甲管”相關要求,堅持知情、同意、自願原則,6-11歲無禁忌人群原則上“應接必接”,3-5歲人群積極引導“應接盡接”。力爭11月25日前完成第一劑次接種,12月25日前完成全程接種,12月底前查漏補種。
3-11歲在校在園兒童由教育主管部門、衛生健康部門指導學校(幼兒園)組織學生兒童進行接種,家長或監護人陪同兒童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種門診接種,並將接種情況反饋學校(幼兒園)。非在校在園兒童由社區組織或家長個人預約接種。市疾控中心提醒,無論選擇自行預約或是學校組織集體接種,監護每人平均需要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接種點,並全程陪同接種。3-11歲兒童如果接種時父母無法陪同,則應由其委託其他成年人陪同,並提供由監護人簽字的委託書和知情同意書。
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家長所在單位要支援兒童疫苗接種,准許家長請假陪同孩子接種新冠疫苗。監護人及3-11歲兒童可以疫苗接種作為事由,向所在單位、學校請假兩天(其中1天用於接種、1天用於受種兒童健康觀察),並在完成接種後持接種憑證向所在單位、學校銷假,監護人所在單位及兒童所在學校應予以支援。對因疫苗接種造成課業延誤的,學校應及時安排補課。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郭菁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