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投資項目早落地早建設早投産,德州市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優化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辦理(3.0)版本》。在2019年,德州市在全省率先推出施工許可與建築工程品質、安全監督、人防品質監督手續合併辦理,實現一張表單申請,四證合一(1.0版);2020年率先推出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告知承諾制),推出樁基工程可單獨圖審、單獨發包的探索性政策(2.0版);2021年在對標全國先進經驗、充分調研、組織企業座談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推出分階段辦理模式,不僅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加速項目落地,也成功破除了“樁基單獨發包”沒有法律支撐的束縛,避免了樁基先行施工,品質安全不介入監督存在的隱患,將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真正升級到3.0版。
調整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
進一步擴大“免審批”範圍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優化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辦理(3.0)版本》中,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進行調整。自2022 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區域內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較之前的工程投資額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的標準有明顯提高,進一步擴大“免審批”的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建設項目範圍。
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等違法行為,維護良好建築市場秩序。加強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一律不得開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應當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分解為若干限額以下的工程項目,規避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另外,3.0版本中,還優化簡易低風險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事宜,對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合併開工前審批服務事項為工程許可手續的,對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進行合併辦理的,嚴格按照《山東省進一步規範提升辦理建築許可審批服務水準的指導意見》(魯建審改字〔2021〕3號)附件中的《簡易低風險項目合併辦理工程許可手續示範規程》執行。
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
施工企業得以早進場早開工
以往,一個房屋建築工程想要辦理項目施工許可證,需要直接為整個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這就涉及整個工程的規劃設計方案確定、施工圖設計以及各施工階段的相關資料,建設單位忙於準備整個工程開工前的相關資料,出現施工單位進場等手續的現象。
此次《優化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辦理(3.0)版本》,優化分階段辦理房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辦理方式,房屋建築工程建設單位確定施工(或工程)總承包單位後,可以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將項目分為“樁基工程、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0.000 以下結構”“±0.000 以上”等三個階段,建設單位可以選擇分三階段辦理:按“樁基工程、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0.000 以下結構”“±0.000 以上”三個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也可選擇分兩階段辦理:按“±0.000 以下”“±0.000 以上”兩個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也可以按一階段辦理:直接申辦工程整體的施工許可證。以上三種申辦方式,可由建設單位自己“點單辦理”,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每個階段達到《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條件後,即可按照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辦理。
以前,項目從拿地到取得整個項目施工許可證,中間需要經歷設計方案規委會審核、全套設計圖紙審查、辦理工程規劃許可等環節,這個過程至少3-4個月。現在需規委會審核的項目,只需取得自然資源部門在設計方案聯合審查階段出具的規劃審查初步意見、取得樁基部分圖紙審查合格書即可申請“樁基工程、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施工許可證,基本上實現了“拿地即開工”。拿地快速開工,對於建設單位尤其是房地産開發單位來説,一方面節約貸款成本,另一方面縮短開發週期,大大提高資金運營週轉效率,企業可獲得真正的實惠。
強化電子證照及申報材料共用:
相關辦理要件“線上獲取”式精減
除了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3.0版本中還要求各縣市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要實現互聯互通,所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其招標投標文件、文件澄清、中標結果及後續施工合同等資訊要實時共用至同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審服務部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共用資訊加強監管。依法必須招投標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無需再提供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合同,相關材料通過系統資訊共用獲取,便利度進一步提高。
3.0版是最新版,但不是最終版,隨著各地營商環境不斷創新突破,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不斷發展,將來還會有更多更合理、對企業更有利的政策出現。德州市也將繼續問需于企、問計于企,不斷探索創新,持續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賀瑩瑩 通訊員 孫瑋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