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日前發佈社會保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和基數核定辦法。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濟南市2021年度社保、醫保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8726元,下限為3746元。自9月1日起,濟南參保企業申報社保繳費基數和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由上月本人工資收入調整為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
8月27日前已完成2021年度社保費申報的企業,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低於3746元、高於18726元的,需按新繳費基數上限、下限調整繳費基數並進行補退。8月27日之後,濟南參保企業申報2021年度社保費時,社保系統自動按照新公佈的2021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上限、下限進行封頂保底。靈活就業人員和無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繳納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2021年底前補繳2020年未繳費的月度,繳費基數上下限也按新的繳費基數上限、下限執行。社保關係已轉移接續到新參保地,死亡、出國等賬戶已結清人員的,不進行繳費基數調整。
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限、下限的調整涉及本年度全部的申報繳費,因此濟南參保單位9月1日前已申報繳費的,需要對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新下限、高於新上限的部分,按基數差額進行補退。此次調整補退差額只涉及單位統籌部分,醫保個人賬戶(含個人繳費)不作調整。靈活就業人員、已登出單位人員,不進行繳費基數調整。
具體調整上,職工月繳費基數高於18726元的,按照18726元統一進行封頂調整,已徵收月份超出的差額部分作衝抵或退費處理;月繳費基數低於3746元的,按照3746元進行保底調整,已徵收月份不足的差額部分作補收處理;職工月繳費基數在18726元和3746元之間的,不作調整。
市社保中心提醒,申報2021年8月底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仍執行以職工本人上月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工資的規定。企業申報2021年9-12月社保繳費基數的,只需在9月進行一次申報,10-12月基數不再變動,按月進行單位應繳核定;申報2022年及以後各繳費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原則上在各繳費年度年初進行一次申報,一個繳費年度內基數不再變動,按月進行單位應繳核定。申報2021年8月底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應每月進行申報。(記者 王曉菲 通訊員 夏天 劉楊 趙慧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