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近日召開的《濟寧市文化産業示範基地認定管理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進一步規範我市文化産業示範基地的評選認定和管理工作,我市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濟寧市文化産業示範基地認定管理辦法》。
《辦法》主要包括總則、基本條件、申報程式、評審命名、管理體制、支援與服務、附則共7章26條。新出臺的《辦法》與之前的文件相比,將市級文化産業示範基地建設管理工作的重心,由規範申報命名程式向實施綜合管理和加強支援服務相統一轉移。主要體現在,鼓勵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産業融合類的企業申報、建設示範基地,順應了文化産業與國民經濟相關産業融合發展的新趨勢。增加了“運營2年(含)以上”“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總收入50%(含)以上”等量化要求。要求申報主體必須具有“有較強的文化內涵或技術創新、研發能力,擁有一定的文化積累和自主智慧財産權,技術或創意研發投入居於本市同行業領先地位”。針對企業對相關政策缺乏了解的情況,對示範基地能夠申請享受的政策支援給予了明確闡述,引導示範基地用好用足相關政策。
據了解,目前,全市共有國家級文化産業示範園區1家、國家級文化産業示範基地2家;省級文化産業示範園區2家,示範基地14家。近年來,濟寧市國家級、省級文化産業示範園區、基地總體發展態勢良好,集聚效益逐步顯現,已成為全市文化企業成長壯大的孵化器和助推器,對文化産業發展起到了良好的示範帶動作用。(記者 王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