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印發《關於公佈青島市市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的通知》,公佈我市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涉及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21個部門,共345項證明事項。清單的公佈將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根據公佈的清單顯示,多項涉及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無犯罪記錄證明、身體條件證明等與企業、群眾辦事密切相關的證明事項,均可以推行告知承諾制,從制度層面進一步解決了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根據《通知》規定,清單將根據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及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
今年4月,我市印發了《青島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明確了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則,在山東省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通用清單的基礎上,對照已公佈的本級證明事項保留清單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梳理與企業和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當事人獲取難度較大、行政機關容易核查的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薛華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