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出臺,計劃兩年內完成50部加裝電梯的任務,每部電梯按照總造價的40%給予財政補貼,上限不超過20萬元。
《意見》明確了加裝電梯服務範圍內業主為項目實施主體,具體流程主要包括簽訂協議、規劃審批、開工備案、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和財政補助六個步驟。《意見》還明確了加裝電梯後電梯共有人如何對電梯進行管理、使用、維護、保養,建立長效管理及運作機制。該《意見》適用範圍為威海市環翠區、高技術産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鄉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合法建設的地上主體結構4層及4層以上、原圖紙設計無電梯的多業主住宅;未列入未來10年內房屋徵收、拆除計劃,且符合加裝電梯實施條件的住宅。
2017年,威海市列為山東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城市之一。2017—2019年全市共加裝了46部電梯。此次出臺的《意見》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計劃在《意見》實施後兩年內完成50部加裝電梯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