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今日要聞 > 正文

毒品犯罪呈現新特點 山東法院“五大絕招”積極應對

稿源時間:2018-06-25 15:48:13  文章來源:中國網新山東  作者:闞金劍 責任編輯:高靜
【摘要】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依法懲處毒品犯罪新聞發佈會,會上,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韓芳麗介紹了2017年以來,山東全省毒品犯罪呈現出的新特點以及山東法院針對毒品犯罪案件開展的重點工作。

  中國網新山東6月25日訊 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依法懲處毒品犯罪新聞發佈會,會上,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韓芳麗介紹了2017年以來,山東全省毒品犯罪呈現出的新特點以及山東法院針對毒品犯罪案件開展的重點工作。

  韓芳麗介紹,從總體上看,2017年山東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數、犯罪人數較2016年均有較大幅度的下降,禁毒工作形勢持續向好,但毒品犯罪活動呈現出三大新特點,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增長顯著

  山東全省毒品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三種類型,合計佔比在94%以上,其中,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犯罪始終佔到同期審結毒品犯罪案件數的40%以上,但容留他人吸毒罪增長顯著,2017年在同期審結毒品犯罪案件中所佔比例增至的37.2%,與2013年相比增長近6個百分點,案件數量比2013年增長141.9%。

  二、個別地區毒品犯罪案件相對較多

  青島、煙臺、臨沂等地毒品犯罪案件數量較多,青島地區的毒品犯罪案件數佔到全省毒品案件數的40%以上,煙臺地區毒品犯罪案件數佔全省的比例從2014年起逐年上升,臨沂地區2017年一審審結的毒品案件數比2016年增長47%,在全省毒品案件所佔比例也由2016年的6.7%上升到2017的11.3%。

  三、毒品犯罪活動中因幫助行為入罪的問題突出,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審判中發現,有不少毒品共同犯罪的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並非毒品犯罪的組織者和策劃者,有的是因為法律意識不強被利用、有的出於“江湖義氣”為毒品犯罪提供了協助、有的相關行業從業人員超出自身“合法業務行為”參與到了毒品犯罪中,這些原為日常生活或業務行為中的慣常現象,但對犯罪分子的行為起到促進效果甚至是直接參與犯罪,並因為觸犯《刑法》而受到了法律的追究,這些毒品共同犯罪中的“幫助犯”情形需要引起廣大市民的高度注意,切實提高識別和防範意識。

  面對毒品犯罪呈現出的新特點,山東法院在堅持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審判的同時,根據形勢任務需要,加強對下監督指導,拓展審判職能,重點開展了五個方面的工作積極應對。

  一、適時發出司法建議。及時發現毒品犯罪案件反映出的企業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對利用物流、快遞方式運毒問題開展調研,向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山東省郵政管理局發出加強寄遞行業管理的司法建議,受到山東省委領導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省交通運輸廳、省郵政管理局及時制定了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有效促進了相關問題的解決,促進了禁毒防控社會體系的完善。

  二、制定毒品犯罪案件刑罰適用標準。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根據毒品犯罪案件的特點,結合山東禁毒工作形勢,研究制定了《關於部分毒品犯罪案件刑罰適用的指導意見》,有效指導了全省法院毒品審判工作,統一了裁判尺度、刑罰適用,受到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

  三、加強毒品犯罪審判研討培訓。邀請最高人民法院、知名專家、教授、省公安廳、省檢察院業務骨幹、全省法院毒品審判資深法官,組織毒品犯罪專題研討和業務培訓,討論實踐疑難問題和典型案例,全面提高全省法院毒品審判業務能力。

  四、全面總結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分析總結全省法院2013年至2017年毒品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及時發現掌握毒品犯罪案件類型、地域等方面的變化趨勢,分別向最高法院及有關部門遞交報告、進行反饋。

  五、積極參與禁毒綜合治理和禁毒宣傳。以省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為平臺,並利用法治進校園活動的契機,圍繞青少年涉毒問題,向青少年宣講毒品的危害,提高青少年的識毒、防毒、拒毒意識。主動與禁毒所開展工作對接,積極參與戒毒社區康復指導站建設,積極參與禁毒綜合治理工作。(闞金劍)

 

歡迎廣大網民為中國網山東提供新聞線索,積極投稿。中國網山東熱線電話:【0531-88556593】 投稿郵箱:zgwsdchina@126.com 中國網山東微網志: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眾號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