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東首批安全生産“黑名單”公佈 淄博臨沂兩家企業上榜

稿源時間:2018-01-17 16:42:11  文章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摘要】近日,2018年山東省安全生産“黑名單”第一批名單正式公佈,淄博齊魯化學工業區物流有限公司、蘭陵縣奧通運輸有限公司上榜。上述兩家企業安全事故因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也被納入國家級“黑名單”。

  近日,2018年山東省安全生産“黑名單”第一批名單正式公佈,淄博齊魯化學工業區物流有限公司、蘭陵縣奧通運輸有限公司上榜。

  根據山東省安監局官方網站公佈的《2018年山東省安全生産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和安全生産不良記錄“黑名單”(第一批)》,上述兩家企業安全事故因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也被納入國家級“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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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類情形將入安全生産不良記錄“黑名單”

  “摘掉帽子”至少需1年

  為了對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違法失信行為實施有效懲戒,早在2015年,山東印發《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暫行規定》。生産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納入省級 “黑名單”:

  (一)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産安全責任事故,或一個年度內累計發生責任事故死亡3人(含)以上,或者發生雖未達到相應事故等級、死亡人數但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生産安全責任事故的;

  (二)發生生産安全事故、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後,瞞報、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或者主要負責人逃匿,或者拒不承擔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的;

  (三)存在重大生産安全事故隱患、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嚴重超標,經省安委會掛牌督辦或省級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整改後,不按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四)發生暴力抗法行為,或者拒不執行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下達的行政執法指令的;

  (五)一個年度內因安全生産非法違法行為,受到2次(含)以上重大行政處罰的;

  (六)被暫扣、吊銷安全生産許可證書的;

  (七)安全生産和職業衛生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證明、報告或有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八)被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納入“黑名單”管理的;

  (九)存在其他嚴重違反安全生産、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行為,經省級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認定有必要納入“黑名單”的。

  根據存在問題的嚴重程度和整改情況,生産經營單位納入“黑名單”管理的期限一般為1年,自公佈之日計算;對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的管理期限分別為1年、2年、3年;連續進入“黑名單”管理的生産經營單位,從第2次納入“黑名單”管理起,管理期限為3年。被納入“黑名單”的生産經營單位將成為重點監管監察對象,每季度至少接受1次執法檢查。同時,各市及有關部門將不定期開展抽查,對其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進行1次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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