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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通報房屋建築工程暗訪督查 8地市被點名

稿源時間:2017-11-27 10:30:16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紅紅zhanghonghong
【摘要】近日,省住建廳安全生産委員會發佈了《關於十九大期間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産暗訪督查情況的通報》。通報指出,為認真落實全省十九大安保維穩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全力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建築施工安全生産工作,確保關鍵敏感時期安全生産形勢穩定,10月16日至26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派出3個暗訪督查組對濰坊、棗莊等11個市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産情況進行了暗訪督查。

  記者從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獲悉,近日,省住建廳安全生産委員會發佈了《關於十九大期間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産暗訪督查情況的通報》。通報指出,為認真落實全省十九大安保維穩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全力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建築施工安全生産工作,確保關鍵敏感時期安全生産形勢穩定,10月16日至26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派出3個暗訪督查組對濰坊、棗莊等11個市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産情況進行了暗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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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暗訪督查由廳品質安全處、城建處、執法總隊主要負責同志帶隊,抽調專家,採取“四不兩直”方式對部分市房屋建築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現場進行隨機抽查,同時對主管部門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檢查。共檢查了11個市30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現場,發現較大問題隱患65個,下達發現問題通知書15份。總體看,各受檢市能夠認真落實建築施工安全治理三年行動、安全生産大檢查、安全生産非法違法行為治理專項行動、十九大期間安全生産工作有關工作要求,對前期省市督查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整改;多數受檢企業和項目能夠建立安全生産管理制度,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施工現場安全生産條件較好。

  通過督查,發現部分企業和項目存在以下問題短板:

  一是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對安全生産思想麻痹、重視不足,存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脫崗和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情況,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紮實,對一線作業人員技術交底內容簡單,缺乏針對性,有的甚至不教育培訓就上崗。

  二是施工現場安全投入不足、管理混亂,隱患較多。部分項目安全技術資料與現場實際不符;加工區和配電箱不設置防護棚,不按標準搭建安全通道;腳手架立面密目網和水準網破損、缺失嚴重;臨邊、洞口未按規定防護;“一閘多機”、使用不合格電纜和亂扯亂拉線纜等用電問題突出,達不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

  三是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建築起重機械、模板支撐、腳手架等危大工程方案編制流於形式,不按方案施工、甚至無方案施工;有的塔機安裝完畢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塔機基礎四週防護不嚴、排水不暢,地腳螺栓嚴重鬆動;個別工程模板支架系統和外腳手架系統構造嚴重違規,縱橫水準桿缺失嚴重、不設掃地桿、立桿自由端長度嚴重超標。

  四是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式,“三違”問題普遍存在。部分項目施工許可、品質安全監督手續未辦理即開工建設;有的不設置卸料平臺,利用腳手架堆料週轉,吊裝操作存在“歪拉斜吊”行為,架子工不係安全帶作業;部分小工程、小隊伍存在工人不佩戴安全帽、兩名工人共用一根安全繩等問題,極易引發事故。

  五是部分主管部門監管工作存在問題。有的市、縣主管部門對國家和省重點工作部署落實不及時、不到位,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貫徹文件,相關要求未有效落實到基層,未傳導到項目一線;有的在監管工作中到場不到位,查處問題浮于表面、處理處罰寬鬆軟、跟蹤整改不交圈,“查而不嚴、查而不罰、查而不改”問題突出。(彭芳)

  十九大期間全省房屋建築工程暗訪督查典型案例:

  1、濰坊市坊子區西辛嘉苑住宅工程

  建設單位:濰坊市中昊佳信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張華坤;

  施工單位:濰坊市華夏建安有限責任公司,項目負責人劉培傑;

  監理單位:山東省華誠工程諮詢監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李愛花。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未辦理施工許可證;二是項目監理總監履職不到位;三是監理通知單未及時簽字;四是現場安裝9台塔機,僅提供第三方檢測協議書,無第三方檢測報告,並且現場已大面積使用,無群塔作業方案。

  2、濰坊奎文區荔枝公館項目

  建設單位:濰坊眾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於安迎;

  施工單位:匯江建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潘海昆;

  監理單位:濰坊德馨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王冰。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基坑無專家論證方案,局部噴面脫落、露筋,坍塌部位無修復方案;二是現場用電混亂,私拉亂扯現象嚴重,一閘多用,越級配電,部分漏保失效;三是腳手架懸挑高度超20m無專家論證方案,連墻件缺少且部分連墻件設置不符合要求,架體雜物多,上下交叉作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四是現場消防設施配備不足,洗車機不能正常使用,揚塵治理不到位;五是塔機基礎使用標準節,螺栓鬆動嚴重,缺少接地、附墻安裝等相關驗收資料。

  3、萊蕪市張家洼農貿市場項目一期工程

  建設單位:萊蕪市張家洼街道辦事處張家洼村村民委員會,項目負責人岳呈明;

  施工單位:萊蕪宏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張家洼分公司,項目負責人周忠義;

  監理單位:山東正直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巨全新。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未辦理質安報監手續,現場項目經理、總監未到崗履職;二是吊籃未提供相關方案、驗收資料,現場螺栓鬆動、缺失嚴重,安全繩與支架連接未單獨固定;三是現場缺少消防設施,用電混亂,未使用新型配電箱,私拉亂扯現象嚴重。

  4、萊蕪高新區生命健康科技産業園

  建設單位:萊蕪高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王安水;

  施工單位:山東浩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伊俊源;

  監理單位:山東恒晟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張兆琛。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未辦理質安報監手續;二是基坑未按要求進行支護、基坑積水嚴重;三是高支模未按要求進行專家論證,架管銹蝕嚴重,材料不符合要求;四是無群塔作業方案;五是現場缺少消防設施,用電混亂,未使用新型開關箱,私拉亂扯現象嚴重。

  5、棗莊市滕州市倫達星尚城開發區三期工程

  建設單位:滕州市倫達置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姚凱;

  施工單位:上海世方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沈湛;

  監理單位:滕州市工程建設監理技術服務中心,項目負責人為趙友勇。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地下室頂板施工模板支撐架體未按方案施工,自由端嚴重超長(約1.5米),縱橫向掃地桿及橫向水準桿嚴重缺失;二是施工升降機外籠門限位失效且施工升降機司機下班後不斷電不鎖門,在暗訪現場發現非專業人員私自操作施工升降機;三是現場吊籃違規堆放物料,且施工人員下班後未將吊籃落地,存在作業人員空中進出吊籃的現象;四是現場配電箱未設防砸防雨棚,攪拌機操作箱等多個配電箱破損,還有在配電箱堆放雜物或線纜亂拉亂扯現象。五是落地式腳手架拉結點嚴重缺失,懸挑腳手架封閉不嚴且未設置安全平網。

  6、棗莊市薛城區種莊安置小區(湘江花園)二期工程

  建設單位:山東仲建發展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張憲奎;

  施工單位:棗莊市億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吳玉玲;

  監理單位:山東晨旭建設項目管理諮詢有限公司,項目總監雷玉志。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懸挑腳手架剪刀撐設置不到位,拉結點被大量違規拆除,個別區域橫桿立桿被違規拆除;二是現場懸挑卸料平臺前端及兩側為封閉防護;三是有3棟單體建築未設置正式的安全通道;四是部分樓層臨邊防護缺失;五是個別塔機吊鉤保險失效、缺失;六是部分現場人員不佩戴安全帽;七是現場材料堆放混亂,大量模板、木方堆放區無防火措施。

  7、臨沂市羅莊區第十九中學綜合樓項目

  建設單位:臨沂市第十九中學,項目負責人郭存;

  施工單位:臨沂鑫泰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劉相;

  監理單位:臨沂市華廈城市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總監陳為錕。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外腳手架專項方案無可操作性,立桿違規搭接,主節點處小橫桿嚴重缺失,部分立桿未設置到頂,剪刀撐設置不規範、拉結點設置不足,架體上大量堆放鋼管等材料,架子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二是臨邊無防護且大量材料在臨邊堆放;三是未設置進出安全通道;四是臨時用電管理混亂,個別開關箱私自改造,部分配電箱接線不規範,一閘多機,無保護零線;五是現場材料堆放混亂,大量模板、木方堆放未及時清理且無防火措施。

  8、臨沂市經濟開發區海博長安府項目

  建設單位:臨沂海博置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尚慶輝;

  施工單位:金華中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林瑞紅;

  監理單位:山東大宇建設項目管理諮詢有限公司,項目總監葛平平。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在項目正常施工期間,項目經理不在現場帶班生産;二是模板支撐架未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橫向水準桿設置不足,立桿自由端嚴重超長;三是懸挑腳手架拉結點嚴重不足且未設置卸荷鋼絲繩,底部封閉不到位;四是塔機日常維護保養不到位,塔機基礎積水,固定壓板螺帽鬆動;五是現場臨時用電管理混亂,配電箱接電不規範,電纜線無防護措施;六是施工現場揚塵控制不到位,大面積裸土無覆蓋。

  十九大期間全省市政工程暗訪督查發現突出問題:

  1、東營港地下綜合管廊一期工程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基坑臨邊無防護;二是原有管線未採取保護措施;三是基坑邊坡坍塌未採取相應防護措施。

  2、泰安市萬官大街上跨京滬鐵路互通立交橋工程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開關箱用電不規範,地面工程施工存在電纜線在水中拖拽情況;二是使用自製橋梁吊籃存在安全隱患。

  3、淄博市高青縣太公大道綜合管廊工程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臨邊防護不符合要求,中部橫桿缺失,腳手板未固定;二是臨時用電線路雜亂,分配電箱無護欄,未執行“一機、一箱一漏保”規定。

  4、濟南市軌道交通R2線一期土建工程一標工程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鋼筋加工區棚內用電設備與開關箱之間距離超過規範要求;二是個別監測點防護不到位。

  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照本次暗訪督查發現問題,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切實做好冬期施工各項安全生産工作,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一)認真抓好問題隱患整改落實。針對通報的問題隱患,各有關市主管部門要認真督促有關責任企業全面整改,明確出時間表,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確保問題隱患徹底排除。要指定專人及時督促、跟上復查,並將整改情況按時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於隱患嚴重和整改不到位的工程項目,要堅決責令停工整改,並按規定對責任企業、人員進行頂格處理處罰,必要時復查企業安全生産條件。

  (二)有效壓實部門監管和企業主體責任。年底各項工作任務繁重,各市主管部門要合理安排調度監管力量,加大對監管人員履職的考核獎懲,對在監督檢查中存在“查而不嚴、查而不罰、查而不改”的要進行問責,確保監管工作履職到位。要加大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監管力度,凡發現項目經理(總監)不到崗履職、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的,一律從嚴處罰。要嚴格重大隱患倒查追責,對發現的重大施工安全隱患,從嚴倒查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安全風險管控情況、安全隱患自查整改情況,從嚴倒查監管部門監督情況、隱患排查情況、跟蹤整改情況,凡是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徹底的,一律嚴格依法依規處理。

  (三)深入推進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各市主管部門要深入推進各項安全生産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強化安全防控措施落實,築牢安全生産防線。

  一是嚴厲打擊建築施工非法違法行為。凡未按規定辦理施工許可及品質安全監督手續擅自施工的項目,一律責令停工整改,並公開通報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非法違法行為及查處情況。

  二是從嚴強化危大工程管控。嚴查危大方案編制、論證和實施工作,凡未編制專項方案,未審核論證、審查專項方案,未按專項方案施工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並掛牌督辦,嚴格實施罰款、暫扣安全生産許可證、責令項目負責人停止執業等行政處罰,隱患一日不消除,絕不允許“帶病施工”,嚴防出現群死群傷事故。

  三是做好冬期施工安全生産工作。針對冬期房地産開發、棚戶區改造、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施工容易搶趕工期等實際情況,迅速開展冬季建築施工安全大檢查,嚴查搶趕工期、違章作業行為;同時,暢通與氣象部門溝通,對極端惡劣天氣及時預警,遇有大風、雨雪等極端天氣該停工的必須堅決停工,確保安全生産平穩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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