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女孩父母。
學校知情後想依校規處理
受害方堅持走司法程式
昨日下午,記者見到陜西理工大學黨委宣傳部一名負責人,“暴力事件發生時都沒有外人在場,學校不知道,同宿捨得人也不知道。學校進行調查,賀某家長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學校從教育的角度出發,一直協調雙方家長調解此事,最初是打算依據校紀校規處理打人者,但協商過程中,受害方家屬堅決要走司法程式,做傷情鑒定。這樣一來,校方就不能貿然處理打人的學生了,要等到傷情鑒定結果出來,司法上有個定性,學校才能做出相應處理。”
據悉,事發後,學校就為賀某調換了宿舍。“我還是不放心,就辭職來陪讀。”王女士告訴記者,女兒留下了心理陰影,現在不敢去學校。“我帶著女兒去醫院檢查了3次,還在其他醫院多次檢查,加上租房費用,自出事後,花費了兩萬多元。”最讓王女士放心不下的是,在某醫院女兒被診斷患有抑鬱症,要定期治療。
警方:目前看已經構成輕微傷
“我們是今年1月18日接到報警的,隨即把雙方當事人叫來做了筆錄,暴力傷害基本屬實,就安排做傷情鑒定。但按照相關規定,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後進行鑒定。5月,受害人已做完傷情鑒定,現在就等鑒定結果。”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東關派出所副所長趙克奕説,目前看輕微傷已經構成,如果鑒定結果為輕傷,警方會定性為刑事案件,屆時會追究張某的刑事責任。
初審編輯 劉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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