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持遺囑爭房産 患病期間的手寫遺囑有效力嗎?(組圖)

2017-04-10 14:09:31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徐強(化名)2011年已經去世,家人辦理繼承公證。這時,照顧徐強近10年的保姆李某霞拿著老人2008年5月12日手寫的三份遺囑,稱對其中一套房産有繼承權。經司法鑒定,徐強在寫遺囑時已經患有阿爾茨海默病,認定徐強的自書遺囑沒有效力。於是保姆李某霞拿著徐強寫的三份自書遺囑告上法庭,法院認為患病期間的徐強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且保姆已經獲得相應報酬,認定遺囑無效,維持原判。
保姆持遺囑爭房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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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歲的徐強(化名)2011年去世後,家人辦理了繼承公證。孰料,照顧徐強近10年的保姆李某霞拿著老人2008年5月12日手寫的三份遺囑,稱對其中一套房産有繼承權。寫遺囑時患有阿爾茨海默病的徐強,其遺囑是否具有效力成為爭議焦點。經司法鑒定,徐強在寫遺囑前20天已有癡呆表現,存在輕度認知功能缺失,對於重大行為缺乏判斷能力,且其書寫項目評估結果為零分,無法寫出完整句子。廣州中院據此維持原判,認定徐強的自書遺囑沒有效力,其遺産按法定繼承。

  事件:

  老人去世後人辦公證繼承房産,保姆拿出三份遺囑訴稱獲贈與。

  徐強是一位離休幹部,2011年10月去世,享年85歲。2008年5月12日,徐強手寫了三份遺囑,內容幾乎一樣,均寫著“我有房子130平方米,東邊是三房一廳,大約69平方米,西邊是二房一廳大約是61平方米,二房一廳給女兒。把我住的三房一廳遺贈送給保姆李某霞,她照顧我終生,作為回報,任何人不得與保姆李某霞爭奪。徐強2008年5月12日”。

  徐強與妻子育有三名子女,大兒子和大女兒先於徐強去世。徐強去世後,其後人向公證處申請繼承徐強遺産,並共同確認,徐強生前沒有訂立遺囑或與他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因其他繼承人放棄了繼承,徐強的女兒佔其中一套房屋的全部産權份額,孫子佔另一套房屋的全部産權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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