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配圖
不曾相識,更無恩怨,在遼寧瀋陽的一條窄巷中,兩夥人僅因一隻3月大的幼狗而發生口角,進而引發一樁命案。因狗聞腿捅狗主人,據悉孫玉斌在殺害於世陽前曾以類似方式傷害他人,被警方列為追逃對象,而且孫既未自首,又無悔罪表現。那麼當時同行的兇手兄長對於弟弟原為逃犯的犯罪事實知情不報為何不嚴懲呢?
事發前,3月大的幼狗在孫玉斌哥哥的腿上聞了幾聞,旋即被踢開。幼狗主人於世陽便上前質問對方,誰知緊接著雙方就發生了爭吵、打鬥。最後,於世陽背部被鐮刀數次刺中,當晚,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近一年後,該案于近日宣判:行兇者孫玉斌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然而,死者家屬對此不服,他們認為,此案中對孫玉斌量刑畸輕,至少應判死緩。其理由是:
孫玉斌在殺害於世陽前曾以類似方式傷害他人,被警方列為追逃對象,而且孫既未自首,又無悔罪表現。
日前,死者家屬已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寵物狗聞腿被踢
2016年5月15日晚,27歲的於世陽被捅殺在瀋陽街頭時,其受傷的女友齊齊在場目睹了這一切。
據齊齊回憶,當晚21時許,她和於世陽以及其他3人(2男1女)在皇姑區華山路一帶閒逛,準備去吃飯。“我們走在前邊,於世陽牽著一條寵物狗走在後邊。”
在華山路31號樓附近,爭執發生。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