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計息”是否合理合法存爭議
公開資料顯示,全額計息,也被很多消費者稱為“全額罰息”,是指在信用卡還款最後期限超過之後,無論當月信用卡是否産生了部分還款,發卡行都會對持卡人按照總消費金額計息。這樣很容易導致用戶因為沒有按時還款,而被銀行收取高額利息和滯納金。
近年來,屢屢有天價信用卡違約金事件見諸報端,而這背後原因指向的正是全額計息。有些業內人士認為,全額計息並不是中國所獨有,而是國際慣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有人認為,全額計息損害金融消費者權益,是霸王條款。全額計息究竟是否合理合法?對於這樣的爭論,業內一直從未間斷。
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訴記者,並不能説全額計息就一定不合法,這還要看在申請信用卡時所簽訂合同的情況。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的銀行都是採用全額計息的方式,銀行方面也並沒有強迫用戶必須選擇其提供的服務。但是,如果銀行按照差額計息,即以還款時所差的金額來計息,則是更符合人性化的舉措。
中國法學會銀行法研究會秘書長潘修平則對記者指出,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看,全額計息其實已涉嫌違法,“用戶使用銀行的信用卡,其實形成了一個借貸的合同,銀行提供貸款,用戶還本付息,之間是合同關係。現在用戶出現了一個小額違約,這種違約情況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戶只能就違約部分來承擔違約責任”。
為什麼全額計息的情況普遍存在於各銀行
記者查詢多家銀行相關信用卡條款了解到,目前,國內除工商銀行是以信用卡未還餘額來計算利息之外,如建設銀行等大多數銀行都是按照“全額計息”的方式計算利息。
對此,潘修平認為,銀行也有其自身的苦衷,從銀行的角度來説,目前,信用卡違約現象特別嚴重,特別是小額違約情況很多,在處理時也讓銀行很頭疼,所以銀行往往在信用卡條款的制定時儘量保護自己,利用其自身的優勢地位,將有利於自己的條款表述強加進合同條款之中。(蔣起東)
初審編輯: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