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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起案件的核心人物,精通保險法律制度和合同條款,事故現場和理賠材料偽造的也很專業,尤其是他投保數額不高,賠償金額一般就幾萬到十幾萬,核保部人員很難看出貓膩,也不會想到這是騙局。”該業內人士説,不過一旦發現裏面存在疑點,保險公司可以拒賠。查實虛構或是製造保險事故的,還可以追回賠償款。
其實,楊偉等人的騙局,也曾不止一次被差點識破。在利用劉鑾英丈夫騙保時,有保險公司在理賠時發現該案存在疑點後拒賠5萬元保險金。在利用肺癌患者陳某騙保時,辦案民警認為該起事故存在疑點而拒絕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兩家保險公司發現疑點後拒賠18萬元人身意外險保險金。在利用肝癌患者張某騙保時,因一家保險公司在靈璧縣人民醫院核查出張某已於事故前一日被宣佈死亡,多家保險公司均予以拒賠。
不過,這些疑點只是打個“問號”,未被追究。
業內人士認為,這起案件暴露出保險行業的監管和制度存在漏洞,建議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保險公司要完善制度設定。同時,可以探索建立一套預警通報機制,如若發現保單存疑或是調查發現存在騙保嫌疑,要進行深入核查,並將問題保單直接或由主管部門通報其他保險公司。這樣一來,其他保險公司不僅可以對問題保單的投保人、受益人提高警惕,也可開展內部篩查,掌握相關情況,預防騙保事件的發生。此外,對於涉嫌犯罪的線索,也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予以嚴厲打擊。
初審編輯: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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