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聊城討債團隊 暴力討債困局為何難解?(組圖)

2017-03-29 15:38:02 來源:央廣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在這個隱秘江湖,大多時候只要“客戶”能出錢,他們便許諾可找到欠錢者,並通過“讓他比受到威脅還難受”的辦法不得不還錢。事後,團隊從中抽成,全身而退。

圖據網路

  此間,討債公司有時還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查處。如今,聊城大多討債團隊並無註冊的工商字號,有的在簽約、繳費之前,連公司地址都不肯輕易告訴。

  治理力度亟待加強

  “催收要是用勸説的形式那也行,關鍵實際不是這樣的。你來我家,我可以給你倒杯水接待你,但你不能把我家門給堵上。”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院長高祥説,目前,我國討債方面的公力救濟不夠便利,國家對暴力催收等違法行為打擊力度亦是不夠。

  有民商法學者表示,1977年,美國曾制定《公平債務催收作業法》,其中明確了債務催收保證金、從業資質等問題,受訪學者稱,若把民間討債機構納入法治軌道,資質認定十分重要,“可以借鑒”。

  “但像國外這樣做是非常難的。”受訪學者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最難的是將“高利貸”納入正常監管範圍,爭取在20年甚至更長時間內,將其對社會的危害性降低到最小,“很難一下杜絕”。

  這對行政打擊帶來挑戰。冠縣工業園一名企業員工説,他們所在的企業曾遭遇討債,一些人開了三輛車把大門堵了,工人無法下班。報警後,先後到了10來個警察,車才撤走。

  多名討債團隊成員均表示,有時候,報警並不能完全解決雙方問題,對討債人來説,更“出不了事兒”,“因為他欠我們錢”。

  人民網2016年8月一篇報道佐證了這一點。彼時,討債公司一夥人在河南居民李志國住了7天,反覆辱罵,不讓睡覺,逼其還錢。李志國多次報警,而警察稱“這是民事經濟糾紛,並沒有對人身構成威脅”,僅只是收繳了“討債者”的木棍。李志國最終在自家頂樓跳樓身亡。

  在聊城律師劉正義看來,警察消極應對的類似情況會越來越少。

  他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聊城有關部門對此高度重視,“各級公安都開會了”,如果出現限制人身自由等類似情況,必須及時處理,“現在不敢不管”。

  另一些聊城律師,也堅持不要找那些亦正亦邪的討債人:“你找他們,有可能要回來錢,也有可能出事兒——要不回來錢,你人還得進去。”(文中趙知明、鄒海峰、劉正義為化名)

初審編輯: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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