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官網截圖
如果你是搭飛機出行的常客,相信一定對航班延誤的痛苦深有體會,每到快登機的時候,最怕大廳響起那句輕柔又刺耳的聲音:我們抱歉地通知您,您乘坐的XX航班延誤。
不過好在航空公司一般會受理乘客的食宿費用,對於乘客來説只是損失一些時間。但是明年起,如果航班延誤,你損失的將不只是時間了,過去航空公司主動承擔的食宿費用可能就需要乘客自己買單了。
新規明年實施
三種情況才可免食宿費
交通運輸部發佈航班正常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根據規定,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 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實 施。
只有在由於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旅客才能享受到免費的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務。
大家經常談論航班延誤,多久才算是延誤呢?記住:超計劃時間15分鐘就算延誤,旅客就可以提請一些相應的服務權利。《規定》給出的定義是:
“航班延誤”是指航班實際入境擋輪擋時間晚于計劃入境時間超過15分鐘的情況。
“航班出港延誤”是指航班實際出港撤輪擋時間晚于計劃出港時間超過15分鐘的情況。
《規定》明確,承運人(即航空公司,編者注)應當制定並公佈運輸總條件,明確航班出港延誤及取消後的旅客服務內容,並在購票環節中明確告知旅客。國內承運人的運輸總條件中應當包括是否對航班延誤進行補償;若給予補償,應當明確補償條件、標準和方式等相關內容。
同時,要求承運人應當積極探索航班延誤保險等救濟途徑,建立航班延誤保險理賠機制。
那麼,一旦出現了航班出港延誤或者取消的情況,旅客又可以享受到航空公司提供的哪些服務呢?
一種情況下餐食和住宿旅客自己掏腰包: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