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積極推動網際網路與旅遊産業融合發展

2016-06-20 14:13:4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朱益民 字號:T|T
摘要】近日,國家旅遊局出臺了新文件《旅遊+網際網路行動計劃》,旨在促進我國旅遊業與網際網路行業融合發展,充分發揮旅遊業在穩增長、擴內需、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速推動旅遊業建設成為現代服務業。

  四、對文件第三部分“保障措施”的理解

  網際網路和旅遊業的融合發展,是旅遊業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轉變發展方式,實現轉型升級提質發展的關鍵動力。作為新生事物,網際網路技術在介入旅遊業發展中,還會面臨對傳統産業發展環境的不適應,需要政府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從制度設計、環境優化、效率提升等多方面進行推動,切實保障“旅遊+網際網路”的融合效果,提升旅遊産業競爭力。

  保障措施第一條提出“構建開放包容的‘旅遊+網際網路’環境”。新技術、新業態的出現會突破原有管理界限,對已有産業利益所得者形成挑戰。推動“旅遊+網際網路”的發展,要求政府要積極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降低行業壁壘,允許各網際網路主體平等進入旅遊行業;鼓勵市場主體平等競爭,在競爭中求發展,培育網際網路旅遊龍頭企業;同時,對於線上旅遊新業態,以更加包容的態度對待其發展,採取先發展後規範的管理思路,放寬其準入許可和經營許可制度,允許更多的市場主體進入線上旅遊領域發展;推動公共資訊的開放共用,為旅遊企業和網際網路企業的創新發展提供數據和發展基礎。

  保障措施第二條提出“提升‘旅遊+網際網路’創新能力”。創新能力是推動産業發展的重要動力,也是保證“旅遊+網際網路”持續融合的基礎。“旅遊+網際網路”創新能力的提升,可以借助多方力量實現資源整合,通過構建産業技術創新聯盟和“網際網路+旅遊目的地”聯盟,廣泛調動各界力量,推動融合的深入、持續發展。制定智慧旅遊城市、景區、企業、鄉村等標準,是“旅遊+網際網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以規範化、標準化,推動“旅遊+網際網路”融合的深入實施。加大對網際網路旅遊新産品、新模式等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保障創業創新者利益,從而保證網際網路旅遊創新持續不斷的新動力源。

  保障措施第三條提出“開展‘旅遊+網際網路’創新成果試點示範和推廣運用”。本條內容是對第二條“提升‘旅遊+網際網路’創新能力”的深化,創新的深入實施有賴於創新環境的營造和不斷完善,通過推進“旅遊+網際網路”創新示範城市試點建設,推廣創新成果,推動學術交流,辦好“旅遊+網際網路”大會,保持旅遊和網際網路界對網際網路旅遊創新的持續動力,保障創新成果的分享、創新經驗的交流,從根本上推動網際網路旅遊的深入發展。

  保障措施第四條提出“支援引導‘旅遊+網際網路’發展政策創新”。政策創新是保障“旅遊+網際網路”行動實施的根本。産業創新的同時,相關政策、管理措施如不能同步進行,勢必影響産業創新效果。本部分的創新要點主要包括:“旅遊+網際網路”資金政策創新,積極納入國家“網際網路+”工程盤子;制定適應新業態發展的稅收、保險政策;鼓勵對雲計算等創新産品的政府採購力度;拓寬旅遊業界的移動支付應用範圍;發行國民旅遊卡。上述措施從宏觀到微觀,全面又詳實地提出國家和各地在推動“旅遊+網際網路”融合發展中的關鍵點,為地方進一步落實“旅遊+網際網路”行動指明瞭方向。

  保障措施第五條提出“支援網際網路旅遊企業拓展海外合作”。出境旅遊是當前增長最快的旅遊市場,也是國內旅遊企業境外業務拓展的潛力市場。目前我國旅遊企業走出去還面臨資訊不對稱、規則不熟悉、産業鏈不完善等問題。因此,支援網際網路旅遊企業拓展海外合作,鼓勵通過海外並購、聯合經營、設立分支機構等方式,加快海外市場拓展;同時,支援旅遊行業協會、駐外旅遊辦事處、産業聯盟和網際網路企業通力合作,構建海外旅遊産業鏈,增強中國旅遊産業的全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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