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可“網購”導遊?九省市試點導遊自由執業

2016-05-10 09:40:53 來源:新華網 作者:田虎 責任編輯:朱益民 字號:T|T
摘要】遊客可以“網購”導遊了?通過線上包括手機端預約、支付、點評導遊,就像打車、訂門票一樣。國家旅遊局向九個省市旅遊委(局)下發通知,未來導遊可通過網路平臺、線下相關機構向預約其服務的消費者提供單項講解或嚮導服務,並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取導遊服務費。

  □政策發佈 將分線上線下分區域試點

  《通知》顯示,此次開展的9個省市試點工作將分為線上、線下兩種類型。國家旅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全面推進導遊體制改革,拓寬導遊執業渠道,營造公平有序的旅遊市場環境,國家旅遊局決定於2016年5月正式啟動在江浙滬三省市、廣東省的線上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工作,在吉林長白山、湖南長沙和張家界、廣西桂林、海南三亞、四川成都的線上線下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工作,促進導遊與遊客實現雙向選擇,滿足日益增長的遊客需求。

  記者了解到,從5月中旬開始,國家旅遊局將啟動指導旅遊企業參與試點工作的行動,包括線下的旅遊諮詢中心、旅遊集散中心、A級景區遊客中心等線下機構以及線上旅行社都將納入指導範圍。國旅總社旅遊度假部總經理孫立群表示,此次試點的這些省份都是旅遊大省,而且其實這些省份絕大部分導遊目前都是“自由執業”的狀態,沒有旅行社去養他們,開展試點後會有效加強對這些導遊的監管。

  同時,國家旅遊局方面表示,根據《導遊自由執業試點管理辦法(試行)》,提供線上導遊自由執業業務的機構,應具備依法開展網路預約導遊服務的網際網路平臺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資訊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具備保障數據安全、數據真實的技術能力,伺服器設置在中國大陸。其搭建的網路預約平臺使用電子支付的,應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而提供線下導遊自由執業業務的機構,是在國家旅遊局確定的線下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區域內,經試點地區旅遊主管部門審核的旅遊諮詢中心、旅遊集散中心、A級景區遊客中心等線下旅遊機構,並需要由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向國家旅遊局備案。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