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今年是企業養老金的第十二次連續調整,與往年相比,今年政策有什麼變化嗎?山東省是如何考慮的?
答:經過多年調整,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政策已逐步成熟定型。因此,我們十分注意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今年調整辦法的總體架構與往年相同,沒有發生大的變化。但是,在一些具體政策上,我們根據當前形勢和制度建設需要,進行了必要的修改完善。總的考慮是:儘量在待遇上“做加法”,讓更多的人群受益。主要有兩點:一是將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納入統一調整辦法。這部分人員與正常參保繳費的退休人員不同,往年都是單獨出臺政策。今年,為了體現制度統一,山東省將這部分人員納入到統一的調整辦法中,其定額和掛鉤調整與其他企業退休人員執行相同政策。在高齡傾斜上,其今年的傾斜標準與其他人員也是一樣的,累計傾斜標準也同樣按這部分人員歷年享受的標準確定。這樣既保持了政策前後銜接,也符合養老保險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原則。二是完善了企業退職人員的調整政策。按照以往做法,這部分人員定額調整部分要按退休人員標準的80%確定。為保持政策統一,同時本著適當照顧企業退職人員的目的,自2016年起,企業退職人員與退休人員執行統一政策,不再按退休人員的80%確定。
問:山東省文件規定建國前老工人的待遇調整辦法另行制定。請問這部分人員的待遇什麼時候調整,再就是離休幹部的待遇何時能夠調整?
答:按照國家要求,今年將繼續給建國前老工人適當增加待遇。目前,我們正在結合實際研究具體辦法。對於離休幹部待遇調整問題,國家近期已作了部署,我們也正在研究具體的貫徹意見。這兩部分人員的待遇調整辦法,待報經省政府同意後,將儘快部署落實。
問:這次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什麼渠道支付?
答:國家和山東省明確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也就是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是兩個基金“池子”,分別管理使用;調待所需資金分別從各自的基金中支付,不會造成兩個基金相互擠佔的問題。(新銳大眾 記者 李子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