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我省物業收費管理將有新規定。山東省物價局公佈《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業主將擁有這些權益
》普通住宅物業費應分等級定價
意見稿中規定,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的等級、服務品質、服務成本等因素,實行分等級定價。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由設區的市物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並公佈。
意見稿所稱物業服務收費,包括物業公共服務費、機動車停放費、特約服務費等費用。所稱普通住宅,不包括獨棟、雙拼、聯排等各類高檔住宅。
普通住宅在銷售前,建設單位應當擬定物業服務方案,選擇物業服務等級,以招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報送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和物業主管部門備案。物業服務等級、內容、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合同期限、終止情形等,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列明,並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示。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包含物業公共服務費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