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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同學練下腰致殘:一位中學生幫助同學做武術動作,不料卻導致同學受傷,經鑒定傷殘程度屬九級。事後,受傷同學一紙訴狀將幫忙的同學及學校告上法庭。韶關市武江區法院昨日向媒體通報了這起因“助人”而引發的人身損害糾紛案。
據武江區法院介紹,原告張某與被告王某兩名女生是韶關市某中學在校學生。2012年12月5日下午,學校武術興趣班課間休息時段,老師要求自由練習前滾翻、後滾翻,原告張某請求被告王某幫助其練習下腰動作。當張某做下腰動作時,因王某力量不夠未接穩,導致張某摔倒致頸部受傷,被送醫院就診。
2013年5月2日,張某經權威醫療單位診斷為寰樞椎脫位。同年9月25日,廣東法正司法鑒定所作出鑒定意見為:被鑒定人張某的傷殘程度屬九級。2015年7月13日,該所作出損傷與其傷殘等級因果關係的鑒定意見為:被鑒定人張某因2012年12月5日在韶關市某中學上武術課練習下腰動作造成的損傷與其傷殘等級存在全部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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