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大案、要案的偵破過程中,我和戰友們充分運用了“科技”這一武器,發揮了“殺手锏”功能,利用指掌紋鑒定認定犯罪嫌疑人,利用DNA認定犯罪嫌疑人,利用鞋印串並案件,利用輪胎印痕找回被盜物資,為偵察破案指明瞭方向,為認定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依據,有力地打擊了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然而,卻在對工作全身心的投入中縮小忽略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有時一靠專案就是幾天,回家的時候孩子已經睡了,等孩子醒了,我又走了,時間長了,女兒見了我就直説:媽媽快退休吧,你就有時間和我玩了。我聽後心酸不已,不知流了多少眼淚,可一有了現場我又義無返顧的走了。可有人問我後悔選擇刑偵工作嗎?我亦然會堅定地説:不後悔。因為破案後的喜悅和一張張受害人的笑臉,使我更加堅定從警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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